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后,法院不准被告人取保候审是否合法?
四月二十几号被告与其兄弟集合一部分人,乘原告家中无人,将房屋、家具砸坏并有很多财物失踪。公安机关出警到现场没有做任何笔录,事情一直到现在已定为刑事案件,因派出所的不作为很多证据丢失,现材料已送到法院,派出所告知已定为刑事案件办了取保候审。请问此取保候审合不合法?
法院找不到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这个案件就此中止了吗 如果案件不会中止,那么法院会怎么办呢
刑事拘留,派出所已经把案件转至所属公安分局案审科,他们是否还有权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派出所已经把案件转至所属公安分局案审科,他们是否还有权帮助申请取保候审,想办取保候审,是否要派出所和案审科都同意
未委托辩护律师的盗窃案件开庭审理前,管辖法院是否会将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地点等信息通知被告人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