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且手段特别残忍,投案自首,能判死刑吗?2010年11月4日下午,陈文平和江冬根蓄谋已久后,从吉水驾车来到瑶田乡都溪砖厂,以拿房间钥匙为由连续七次拨打陈龙发的电话,将被害人陈龙发诱骗至砖厂。在双方见面交谈了一段时间后,陈龙发对股权转让问题作了一次又一次的让步后,但仍未满足陈文平及江冬根的无理要求。陈
打砸了店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产罪,情节不算严重,损坏值不到5000千元的样子,现在人在看守所
打砸了店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产罪,情节不算严重,损坏值不到5000千元的样子,现在人在看守所。请问如果赔钱给受害人,受害人撤案,还会被判刑吗?在线等,急需回答,谢谢各位律师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