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不小,有亭子,有凳子。老太太们却愿意扎堆儿在一家居民窗前闲唠嗑儿。早七晚八,比上班的人还上进。人多的时候能有十来个人。。吵得很。户主多次出来求情结果被一帮老太太说得鼻子不是鼻脸不是脸。原因是,这是公共地,无权干涉。户主无奈,找物业找社区,寻求调解。没得到结果。作为医务工作者,跑夜班确实很累。需要休息。不知还能有哪个部门能出面调节。。郁闷
在柳州贸合公园货车撞到一位骑自行车70多岁的退休老人,事发好立即打电话抢救老人保护现场,老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了,死者是柳州市户籍,请问具体要有哪些赔偿责任?
我住的房子因为太热所以我把暖气片全部拆除了,当时电话问过热力公司说可以,但现在又说不可以,要继续叫供暖费。法律上我有权不使用暖气吗。
在经济体制下,很多房主将自己闲余的房子出租出去,为了挣点房钱,不甄别租房人的情况及租房的约束条款,随意将房屋租出去。严重影响了我们整楼居民的安全、健康、卫生环境; 几年前,我们楼上(城中区新民街瑞和园小区38号楼152室)搬来一摆地摊的流动户,整天在楼道内,不分昼夜的劈劈柴,110出警七次,反复教育流动
关于使用砖块,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应该怎样获得赔偿?赔偿多少?
本人在修建自家住宅时,向生产砖厂家购买了一批砖块共计1万,房盖已完工,房屋现在的毛坯房已成型,才发现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我该怎么办。目前该房屋我投入材料费、施工费共计5万元,自己的务工费未算入,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生产厂家的赔偿,能赔偿我多少啊?,麻烦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忙指点一下??谢谢!!急!
我住在小区3楼,2楼的平台有一块公共用地,最近,2楼的一户人家在这块用地上搭起了一个棚子,把这块用地改造成了他家的厨房和洗手间。这个棚子的顶部刚好平着我家的窗户下面一人高左右的距离。下雨的时候由于地方窄,所以声音很大,而且小区规定2楼以上是不能装防盗网的,所以对于安全来说,也是一个隐患。为此,我和居委会
现在的房屋设计已经将各自业主家中的水表全部放入楼层的水暖井中。 装修时,我想在水暖井内,我自己的水表下端(过水表后通向我家的水管)安装一个水过滤装置,装置很小,不会影响其他业主的使用。 我想问下,物业如果禁止的话,物业的法律依据是否成立?
关于丽江市某小区住户临街的房子一窝蜂的在私自加高楼层,有些因为与后面的房子距离相隔得远,不影响后面房屋的采光,所以也就没有人去反映这种违规违章建筑,但是因我们这几家的房子与前面临街的房子相隔距离很近,在以前没有加高的这种情况下,光线都被影响,但因为房屋修好就是这样,我们也就只能认了。可是最近这几天,
您好,我们小区原来是集体供暖管道,因每年老有一部分人不交暖气费,供暖公司现准备改为单户供暖,所有的管道(室外室内所有管道)费用都由住户提供,否则就不提供暖气了,这样收费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对于已经通过了的小区物业守则,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违反了该守则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守则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写的吧?物业公司在这里扮演什么角色? 对了,比如说不能安装那种向外开启的防盗门,这种条例合法吗?物业守则肯定是已经通过了业主大会的,这个我很确定
2010年8月份,桂平市凤凰矿业公司搞采矿开工仪式,有桂平市政府有关领导,西山镇政府有关领导在场。凤凰矿业公司没有同村民组织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也没有出示任何采矿有关证件,就大量采矿`远矿`严重损害村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