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月27日晚骑二轮摩托车与一个骑自行车的阿姨发生交通事故。伤者于1955年出生,是在市场上做卖菜。之后交警认定我承担全部责任。伤者于4月8日出院,用去医疗费6386.4元。由于此前咨询过保险公司于我此事故的接口人,保险公司只支付医疗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费用。故本人向一个朋友咨询了一下,得到的答复是:在伤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保险公司就要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故伤者向我提出除医疗费外还要5000元的赔偿时本人拒绝支付。伤者现已向法院起诉,要求除医疗费外还要求院伙食补助费2050元,护理费2050元,误工费2050元。本人不知如何应对,特向各位有识之士咨询下我能够或应该如何面对。
我现在在和原单位打官司,劳动仲裁裁决恢复劳动关系。但单位不接受,到法院上诉。目前法院仍在审理中,但现在我的一个朋友邀请我到他的公司上班。我该如何处理? 如果我去朋友单位上班,是否会对目前的案子产生不利影响?
我现在在和原单位打官司,劳动仲裁裁决恢复劳动关系。但单位不接受,到法院上诉。目前法院仍在审理中,但现在我的一个朋友邀请我到他的公司上班。我该如何处理? 如果我去朋友单位上班,是否会对目前的案子产生不利影响?
律师,我小姨因她丈夫有外遇而暴露,感情破裂提出诉讼离婚,可发现其婚后经营创业攒下的钱全部被她老公取出转走了,现在她还要抚养她的儿子,可是共同财产如何才能查出呢?法院可以协助查处吗?
我最近收到文著协及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寄来的关于我五年前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的文书,我应该怎么处理?要求马上奇和解费4000元,否则走法律途径、向单位写信威胁;5年前发表的是否在诉讼时间内。
一个半月前我把工厂以生产承包形式承包给了季某,季某一直以需试生产和进行设备调整为由,不签合同,在试生产期我方发现其根本不具备承包能力(以前没有进行过此类生产,并且无管理能力,吃喝玩乐之徒),并且损坏设备两台,价值十几万。十天前我方又数次催签合同,他又以要核定电量一直不签合同。上班时间上网,喝酒,逛街
本人在现在公司工作三年,三年中公司强制我们周六加班,我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三年来的加班费用。但公司反而说我进公司的时候就知道星期六要上班,当时不同意就不要进来,现在等了三年才提出来,说我是有预谋的。请问公司这样的说法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应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