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88年转成商品粮户口,可以说当时与生产队一点关系都没有。现我的户口又转回生产队,如今组里耕地被占,请问?我还能分到耕地和组里分的人头钱吗?
我们是佳木斯郊区长青乡【老万发4队】现在叫万兴村.现在我们这的占地补偿是每平方149元.其他种菜的地方都是每平方251元.我们老百姓不服为什么我们都是种了3一40年的菜了.为什么他们那么高.我们却给这么少.我咨询一下打这官事应该怎么打,而且万发村土地占用后给村民交养老保险钱是由开发商和村里交不需要村民自己交,我们村里
经园林处同意我与2008年将个人投建的一游泳馆购买,改建成餐饮经营,并与园林处签订用地十年租期,也在规划局办理临建规划手续,投资达1000万元,现在公园要改建,需拆迁,还有6年土地使用期,我怎样获得最大最好的补偿?
我有一个休闲中心,2004年与南京某村里签订了一个合作期限为30年的土地合作协议,当时村里提供给我3亩地从事经营,每亩地价格为10万元,我于2004年6月一次付清3亩土地的合作费30万元,我在该3亩地块上盖了4层楼的一共3000平米的房屋从事生产经营及全家居住,请问如果遇到该地块拆迁,我能得到多少补偿呢,能得到同等面积的
村委会与老父亲于96年签订了"柑橘承包合同书",承包期限长期不变。但2003年村委会又忽悠老父亲用抵“上交提留”三年的条件,将柑橘园卖给水泥厂挖土。2004年土挖完后村委会又“商量”老父亲以1500元"买断"被挖土后的荒山,并签了一份协议书,20年不变。但关键词“承包”已变成了“租赁”。现在修铁路占地村里说只付青苗费,
我们02年和村里租了一块地,使用50年,06年时我在这里建了100多平米的住宅房,现在政府规划要拆迁,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吗?
石油管道经过我们这地耕地,原来说4月1日前完工,不耽误种地。但现在他们没完工,我们把地种上了,他们把苗给压了,并且在原来基础上又加宽四米,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补偿?有啥标准?
我村于82年将一村集体土地租用给村民办厂,2000年的时候该厂将座落于该地块上的厂房办了房产证,现在村里打算收回该地块安排村民建房,但该厂以厂房办了房产证为理提出赔偿地基的要求是否合理。再则2000年的时候租用村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是否能办房产证,谢谢。
市民在集体土地上的有产权症房屋,在动迁时,是否享受与当地农民一样的补偿.
市民在集体土地上的有产权症房屋,在动迁时,是否享受与当地农民一样的补偿.而且,经营性质的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本人是市民,房子现在松花湖旅游区内,有房证和土地证.请专家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