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8日,我在四川成都双流县九江镇一家私人小工加厂工作时,左胫骨上段骨折意外受伤,由于是一家私人小加工厂,加工厂一直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在双流县中医院治疗时的病历卡目前也没有,目前也没有亲人在照顾,自己又不能走路,请问我要怎么样办理工伤鉴定?
你好!请教个问题。我于2010年9月2号晚上在车间工作时,被机械伤到,导致肚子上被划了一道大约15cm长的伤口,之后被送到医院,在肚子上缝了13针,然后回家休养了一段时间,伤口基本愈合了,在车间领导要求下就回厂里上班了,由于对劳动法不懂,结果一回到厂上班就应领导要求把所有的医疗单据跟病例都上缴了,说是报销医疗费
脚筋断了三分之二,认定工伤后是否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可以评几级?
在上班时因设备导致脚裸后面的脚筋断了三分之二,在医院动了手术,但发生了线接反应,后来又去医院做了手术,已认定是工伤,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可以评到几级? 因为以前也不懂这方面的知识,我是11年9月份做的手术,请问现在还可以去申请伤殘鉴定吗?
右脚两根脚趾骨骨折,公司注册地不在事发地,在当地能申请工伤鉴定吗
右脚大拇指右两根脚趾骨骨折,有两根钢钉固定,厂里只认出药费和3个月50%的工资。我如果要做工伤鉴定是不是必须到公司注册地去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