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铁路上的二手房,但是现在的卖方只有百分之八十的产权,如果把另外地百分之二十补缴以后是否能办理过
我于2012年九月购买原随州机务段的房子。卖方只拥有百分之八十的产权,另外的百分之二十卖方承诺把这另外的百分之二十去相关单位补交。然后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卖方的爸爸,已经去世了,我们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购房协议没有公正,我很想知道像这样的情况以后会不会产生什么纠纷。
问题已详细补充:二手房产权证还在办理中,卖方明天就要收到贷款了
5月14号在中介签的二手房卖买三方合同,此时卖方的产证还押在兴业银行,但已经提早还代,兴业银行通知是6月中旬解压产权证. 5月22号买卖中介三方在中国银行面签代款,这时卖方产权证还没从兴业银行解压,只有副本等其它证明文件,请问这里为什么中国银行能代款了呢? 6月19号中介通知我卖方已从兴业银行拿出产权证可办理过户
卖方的二手房在抵押中,但是卖方本人公证了房产,我现在要买他的房有风险吗
卖方的房产证也不是他本人的名子,但是他有一份公证书,现在我要买他的房子,我们买卖双方约定:我先在银行办下贷款,然后帮卖方还清贷款再解押,再去办过户,如果这样办的话,会有很大风险吗?还有如果在办过户时,需要哪些人都在场,还有些什么样的手续。
我在2005年一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卖家提供了房子的房票(当时还不是百分百产权),并与我们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表明卖方将办理百分百产权,并在同年5月前办理更名。之后我们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后,入住。但是从2005年5月至今,卖方以诸多理由推搪此事,造成我们至今不能拿到房证。现在因我要急于出售此房,又苦无没有
公司注册时,老板写了我百分之十几的股份,但是我并没有注资,也没有领分红,现在我辞职了,如果公司有法律
另,老板让我代签一份合同,签我的名字,盖的公章,现在如果合同出现问题,被告的话,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而且我只于公司签过一个试用期合同,并没有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
我现在把房子的产权写上我孩子的名字,我孩子现在只有7岁。以后如果孩子不要我住怎么办
我现在把房子的产权写上我孩子的名字,我孩子现在只有7岁。以后如果孩子不要我住怎么办?
我现在怀孕3个月,在公司干了5年9个月,公司大概10月份就会倒闭,但是还有另外一个工厂继续运营,如果
我现在怀孕3个月,在公司干了5年9个月,公司大概10月份就会倒闭,但是还有另外一个工厂继续运营,如果要是赔偿的话,我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如果不赔偿,要我去一厂,那样对我来说是否合适 我还想问一下,如果我选择赔偿,那我能不能提前申请哺乳期的生育险呢
结婚31年未领证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如果男方和另外的女人办理了结婚证,是否构成重婚罪
我81年结的婚,当时是一个生产队,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按农村的风俗习惯办理了结婚酒席,后来一直未去补办结婚证,现在男方和一个女人同居8年,并已经办理了结婚证,是否构成了重婚罪,我认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购买产权未办出的拆迁房子,签订的买卖合同和公证书是否法律保护?如果卖方反悔了, 是否交易就无效了?请
购买产权未办出的拆迁房子,签订的买卖合同和公证书是否法律保护?如果卖方反悔了, 是否交易就无效了?请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