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农村户口,现已退休(农业合同制退休),以前村里的土地村民每人分到6分土地,现已村里已经变卖,村民每人每年可得一部分钱,请问,我父亲是否可以享受这待遇?他是农业户口。之前国家的各项农业税费都交过,而且我父亲的户口一直在我们村没有迁移过。
我是孩子的母亲,孩子还有大概10天出生,婚后因老公家贫穷没有迁户口想让孩子户口跟我,第一胎子女证已办理,孩子户口随母亲是否合法?村上不给我孩子落户口,落户口就必须同村上签订条约:户口落在本村可以,但是小孩不享受村上的任何待遇,分地及房改,这些合法吗?问题1.村上让签的条约合法吗?2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
新生儿户口落在妈妈那 村里说不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去镇里咨询说是市里下的文件 是合法的吗
新生儿户口落在妈妈那 村里说不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去镇里咨询说是市里下的文件 是合法的吗
我是农业家庭户口转至另一城区也是农业家庭户可以和当地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我是农业家庭户口转至另一城区也是农业家庭户可以和当地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我是上门女婿,妻子有外遇要和我离婚,我们村拆迁,离了婚我想要孩子和家产,房子是婚后盖的,属于民房自建,我家有户口的还有八人,我小姨子一个孩子,我和我老婆一个孩子,家里两院房子总共三百四十平米,其中一院据我岳父说是他三女儿的【三女儿是个残疾】我能分到多少家产;拆迁前离好还是拆迁后离好;离了婚我享受的村
我2003年上大学时把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又把户口迁回当地派出所,从学校迁出户口时原来的农业户变成了非农业户,且我本人还在当地村里生活,我还有土地,请问我还是不是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能否享有本村的待遇?麻烦您给予解答,谢谢。
我是在本村生,本村长的。16岁(1980年)工作,户口迁到了工作单位烟草公司。但是39岁(2003年)下了岗。单位说户口原来在哪里,再迁回哪里。又于1999年离婚,2006年才把户口迁回原籍。请问我还能享受村民待遇吗? 现在村里说我是空挂户口,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外村同样经历的人就能够享受村民待遇而我不能? 我应该怎样
我们村占房子、之后我把我老公的户口迁到村里的、占房子涉及到每人给28平的免费、其余的要自己花钱买、还涉及到给交养老保险、迁户口还有个协议就是不享受村里的任何待遇才可以给迁户口、不签协议不让迁户口、请问这合理吗?法律有这条规定吗?
出嫁女户口给父母在一起, 进行新农村建设,有权力和村民一样待遇分得拆迁房吗
我的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家里的地已被承包,现在要进行新农村建设,但我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只有父母有.村上按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进行分房,,没有房产的就得出钱买,请问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