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广西百色新兴路90号达辉鞋业公司.想进货要一次4000元.又是银行汇.不放心
A公司的老板另外注册了一家B公司,B公司的注册地什么东西都没有,就一间空房间,连个桌子都木有 A公司招聘员工、设备采购权以B公司的名义。 我不知道这样有什么好处,但是是否违反呢? 我与这家公司的老板有点私人恩怨,想借机举报他
2012.6.28日刚注册了一个百万公司,8月份被立案查到是抽逃注册资金。如何宣判?
2012.6.28日刚注册了一个百万公司,8月份被立案查到是抽逃注册资金。我无意犯了法律,我现在注销公司可以吗?另外,已经提交检察院,检察院已经提交法院了,如何宣判,我这样的案件,如何进行从轻处罚?我本身就没有什么钱,如何判刑还罚款吗?罚款还判刑吗?请及时回复,谢谢各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