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决:本次执行程序终结”。这是什么意思?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提起公诉案(轻伤、十级伤残),法院判决他有期徒刑10个月,附带民事赔偿2万多元。我们在判决书生效后,申请了对其财产强制执行。最近,法院送达我们一个裁决书,说“因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决:本次执行程序终结”。这是什么意思?我们不懂!难道说法院判决赔偿的2万多元,我们一分也
之前通过诉讼程序赢得了合同纠纷一案,判被告偿还本息。2016年向当地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要求,但是虽然被执行人有稳定工作(但是工资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执行中),可是法院在6个月后(2016.10.18)下达了执行裁定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
原告与被告因为交通事故打官司,原告赢,法院判了被告赔偿6万元,但是被告一直拒绝执行,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被告已经被法院拘留过一次,现在原告向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告知,被告人无财产,法院说要出具终止强制执行书给原告,问是否法院出具终止强制执行书了,原告永远都拿不到赔偿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