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家房产是有上一代留下的,房产证也是写着爷爷的名字,奶奶还在世,土地所有权是写着集体的,由于房产是新旧结合的楼,现在想拆旧建新,但是由于有纷争,所以今年就上法庭去打官司,将爷爷和奶奶所属的份额分开,我想请问假如判决结果出来了,分给奶奶的那份,可以由奶奶决定给谁吗?由于这个土地使用证的特殊性质,去公证处问过是不能订立遗嘱的,我想请问如果在律师处订立的遗嘱是否与公证处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确保不被推翻吗?可以拿着该遗嘱与法院判决书到规划、国土、房产等政府单位去申请报建吗?
请问公证遗嘱跟请律师到场写的见证遗嘱具有同等效力吗?如果是律师到场做见证的见证遗嘱,一式三份的遗嘱是该由律师事务所先做为密宗保管吗?律师只保留了一份,而把另外两份给了继承人合法吗?
我的房子地理位置处于城区中心地段因单位规划要拆迁,但给的补偿太低没有谈成,但是有私人愿意用一套新楼房于本人交换,于是我与别人私下签订了一份房屋出售合同,签订时除甲乙双方签字外,还有第三方担保人签字,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如果公证了,是不是将来对方万一不履行协议可立马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如果是在婚姻机关办理,未公证过,还具有法律效力吗?对方不履行还要到法院去控诉,耗时耗力呢? 另外,是不是到当地的婚姻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时,还要出具单位证明和居委会证明俩样?一定要吗?我不想让周围的人知道,离婚再怎么说也是不好的
双方协商互换商品房。一方是公积金贷款(西环房),一方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柳邕房)。但双方暂时不过户,换得西环房的当事人希望继续以原房主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偿还剩余贷款。等将来还清贷款后,双方再过户。
我今年买了我姐的一处楼房,名字是我姐夫的名,现在不能过户,只能公证此房卖给我,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不能公证,需要怎样才能证明此房归我所有
购房合同为本人签字,但其补充协议非本人签字,现在想咨询一下,能否因为补充协议非本人签字而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的要求呢?
请问各位律师,公司在签收了劳动局的开庭通知后,给我寄来一份“视我为自动离职”的通知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各位律师好: 我在这家单位上班10个月,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今年3月8日公司当着全体部门同事的面无理由把我辞退,我已在3月9日把公司告上劳动局,要求公司赔偿我在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等事项。公司在3月15日收到劳动局的开庭传单后,于3月16日制造了一份“通知信”寄给我,内容是要求我三
我买了一处门市楼,因为过户手续费太高,想通过公证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打官司,法律支持哪一方。 如果不公证,法律是否保护买方。房屋买卖协议和合同哪个具有法律效力?是写合同好还是协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