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是中级法院再审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已发回近六个月了,法院还没有开庭审理,法院又说要转到其它法院审理我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被告上诉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后,被告仍要上诉,二审法院还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吗?对发回重审次数,法律或司法解释有规定吗?敬请高人指点! 我目前没有积分了,不好意思,以后多给! 急等回答!谢谢!
我的一个房屋买卖纠纷再审案子,现己被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请问:一审法院重审的审理期限有几个月?审理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再审维持后,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可否依照一审再审裁判文书的格式制作判决书
刑事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申诉,中院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维持,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又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再次审理后,应按照何种程序审理,法律文书按照何种格式制作?
案子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出庭,遂向一审法院递交延期开庭申请书,却被拒绝,称延期开庭要经法院批准,我不明白这里指的批准法院不是一审法院吗?延期申请书要向谁递交呢?
再审发回重审案,原审法院开庭审判后,撤销再审程序不作判决,合法吗?
我的一个朋友不服已生效的刑事判决提起申诉,法院决定再审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又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据此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后,没有作出新的判决,而是以“撤销再审程序”的《决定书》结案。请各位发表高见:1、开庭审判后撤销审判程序而不作判决合法吗?2、不作判决是否表明
我又一个案子在县级法院审理的,是中院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日期是去年三月,开庭是在去年十一月初,一直到现在也给出判决,请问这种情况我直接到高院投诉或信访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