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本应该是他们的名字,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的他们住的房子,房产证上名字居然是我大嫂的名字。改了已经有7年了。 我的父母年纪大了,以后房子要分财产想把名字改过来,改成他们的,但是大嫂不肯。现在我父母也为难,他们不想一家人有矛盾不开心,就写了一张房屋的财产分配建议书,大致就是说以后这套房子,大哥分60%,我分40%。 我想问的是,现在这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大嫂的名字。我父母写的这套房子的,房屋的财产分配建议书有用吗?还是只有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他们的才有效。如果大嫂同意写的这份,房屋的财产分配建议书,但房产证名字不改还是她的。那写的这份房屋的财产分配建议书去公证会有效吗?有期限吗? 这种情况我父母应该怎么办,大嫂不肯改房产证上的名字。已经7年了。
请问:公婆两个出首付,并贷了40万的公积金买了一套住房,但还贷是我老公跟着还是每个月取工资后钱给公婆还贷的,房屋名字写了公婆及老公三人的。请问这样要是我和老公离婚后我能分得一部分吗?(毕竟老公每月将近是拿了三分之二的工资去还,平常共同的和孩子的开销还是我的工资付出的多些)
请问:公婆两个出首付,并贷了40万的公积金买了一套住房,但还贷是我老公跟着还是每个月取工资后钱给公婆还贷的,房屋名字写了公婆及老公三人的。请问这样要是我和老公离婚后我能分得一部分吗?(毕竟老公每月将近是拿了三分之二的工资去还,平常共同的和孩子的开销还是我的工资付出的多些)
九几年,我爷爷以前是银行的职员,他有一套房子,他退休那年又分了一套房子给他,那套房子她女儿住的。她女儿的户口还在新的房子里。当时让她牵走,她不肯,她说她们一家三口可以分房子分大点。到时候分下来房子还是我爸爸的。我奶奶想也是,于是同意了。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我奶奶之后没几年去世了。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
我和前妻婚内的自建房,以前的房屋所有权证上写的她的名字,她去世后孩子们放弃了继承权,但是未做公证,再婚后才过户,可是现任妻子没有尽到作为妻子的义务,想要离婚,这套房子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母亲与父亲在我12岁时离婚。离婚判决书上写的是把我判给了母亲,婚前拥有的三处房屋,1个给了父亲,2个给了女。可给女儿的一处房屋里要在要在奶奶去世才能拿到。所以我想问那2处判给女儿的房屋可否把房产证的名字该成女儿的。其女现17岁。还有虽说判决书上没学父亲要给女儿抚养费,可女儿可否现在要这个费用。谢谢
房屋财产已经经过公证处公证了。为什么还需要直系家属去公证处签字
情况是这样的,外婆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和几十万财产,但是没有立遗嘱。外公也早已去世,剩下的子女就只有我的姨妈,我的母亲还有一个舅舅。 因为舅舅先天身体患有残疾,生活上也不宽裕,所以我的母亲和她的妹妹也就协议签字把外婆留下的所有财产都让给了舅舅。因为外婆的那套房产好像属于公房,还没有买断,舅舅就用几万
家有老房子带院子,老人逝世后,该院子即将被征收作为他用,请问征收后所得财产怎么分配?院内大舅和小舅都已分开住20多年。
离婚时财产协议清楚,离婚3年多后要求重新分配婚前财产,有效吗
女方在三年前主动提出离婚,离婚时双方财产小孩抚养问题都已经协议清楚。三年后女方反悔,强迫小孩和她住在一起(小孩已经13岁),并起诉男方给予小孩巨额抚养费和重新分配双方婚内财产,请问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请问,这样的婚内协议公证处不能做公证,说没有确切的财产证明。就双方签字后有效吗?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如果双方离婚,双方名下房
我姑姑已嫁户口仍在我家,她为了将来房屋征用时多拿些钱,现在想要分户。但她没有房,所以她和我们商量分些房给她(房是爷爷名下的,爷爷早过世了,一直没换成我爸名下,奶奶还在,我们一家和奶奶一起住)。姑姑说她可以去和我们公证,房子给她只是名义上给她,征用时房子仍然是我们的,她只拿分户后比原先没分户时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