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弟在现在在国外工作,他有给我全权委托书帮他办理购房的事情,且其它资料都齐全,但银行说一定要本人才能办理按揭手续,银行的要求是否合法.
最近我们仲裁处遇到一种情况,当事人委托岳父作为自己工伤的代理人,委托书已签字,却一直没露面,这种情况该怎么做?仲裁处有权利要求必须当事人到场么? 要求当事人到场有法律依据么?
在当事人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看见公安机关的案宗,法院可以给当事人出具委托书吗?
在当事人另一方不知情,也没有看见公安机关的案宗,法院可以给当事人出具委托书吗? 法医技术鉴定委托书 (2009)字第1号 受委托单位或部门: 朝阳燕都司法法医鉴定所 案 由: 轻伤害 案情摘要: 提供材料: 病志 诊断书 被鉴定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鉴定要求:轻
办理了中国银行外汇账户 (日本) 本人不在家 写份委托书 传真回家 父母可以使用吗?
我以前去过日本 办的日元账户 现在人在韩国了 由日本汇回来的钱如果我不及时领取 有可能按无人领取 汇回日本 我写一份委托书 委托我的父母 传真回家可以使用吗? 我很急 希望大家可以早一点给我答案 谢谢了
婚前一起按揭买房但购房合同至能天一人名字,婚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天两人名字吗?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今年年底准备跟男朋友领证结婚,现在由男朋友买房按揭,问过银行说没有在婚前写两个人的名字买房的,因为户口不在一个地方,而且也不是夫妻关系,我想知购房合同上写男朋友的名字,按揭是由我们共同还的,明年年底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写上两人的吗 ?那时候我们已经结婚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置业顾问说是可以的,但
夫妻之间在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代为签署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解约??
2012年7月27日我通过中介买房,买的房子准备写我爱人的名字,但当时我妻子不在北京,所以当时在签合同时由我代签我爱人的名字(注:只写了我爱人的名字,没写我代签),中介明知没有委托但为了得到中介费也默认了。当场支付了2万定金,并约定我爱人回來后继续签补充协议。但第二天我在咨询贷款时发现中介推荐的贷款方式有明
房产公司老板逃走,在建房子成了烂尾楼,我的银行按揭是否可以不交了
2008年我与某房产公司以首付一半,余款按揭形式签订了购房合同,今年初房产公司老板逃往国外,在建房子至今成了烂尾楼,假如我不想再付银行按揭了,有什么后果。
我很好的朋友急需用钱,他有一套商品房价值90万元,(不是唯一的一套住房)是办理银行按揭,还有40万元银行贷款分期还款,已还款50万元,他向我借款40万元,用现在的按揭商品房作抵押,如果我不借款给他多年的朋友没有的做了,很无奈,请问:1、按揭的商品房还能到产权部门办理抵押吗(办理他项权证)?2、怎么样才能借给他
我于今年年初,跟前妻离婚,有一套房,因为我工作忙,当时她一人去买的,办的手续,房子也写了她的名字,现在我们协议离婚后,房子归我,因为她本人没有偿还按揭的能力,现在银行按揭未付清的情况下,又无法办理过户,我是否可以让她写委托书,写清楚将房子所有权委托给我,并写清楚包括房屋买卖,及一些相关事宜,经公证处
父母都已去世,留有一处房产,兄弟四人,协商由其中一人继承,老大因为人在上海,身体也不好,不适合来泉州,想委托他老婆代替他到现场签字,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可以,委托书需要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