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有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家老房子房产证是我奶奶的名字,房子马上要动迁了,家里有2本户口本,一本是我奶奶和叔叔他们的,还有一本是我和我老婆及孩子的。我奶奶明确和我说房屋折价费不给我,如果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还能分到房子?我和我老婆及孩子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
我是一名知青子女,96年动迁分得一套一室户使用权房,户主和承租人是我。近两年父母到退休年龄,户口回上海落在该套房内,还有一妹的户口也正在办理中。我的问题是:将来这套房子中的四个人,动迁时将如何分配?如果分得房子后是各自为户吗?分得房子应该还是使用权房子,自己要不要买下产权自己再看着办对吗?谢谢。
请问哪位律师能够帮忙?我家原有土木结构的住房一间半,因年久失修现已成空地,我县现在正在我的老房子处动迁,我老房子的产权证及土地证齐全,问我现在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得到补偿,若补偿能够补偿多少?国家有相关的规定吗?
近期我住的地方要动迁 我想问一下 现在我的面子是55.49平方米 是否可以享受国家1:1.3或是1:1.5的补偿办法 要到70-75平方的房子
姚家南关岭动迁,一平方给6500.这里房子市价已经是过万的,现在不是有规定给的动迁费不得低于市价吗?给的那么少根本买不起房子,我们又不想回迁,因为合同上回迁地址只写大连管理学院后身,根本没有明确的地址,请问该如何索要合理的拆迁费用呢?谢谢
我家住的是公房,现居住人为我,我父母和奶奶,户口本上也是这几个名字,由于房屋要动迁,故奶奶的其他亲属都想要分一笔,现如果动迁补偿是2套房屋的话,如果奶奶去世的话,其他人是否有继承或要求我父母出钱补偿他们的可能?(奶奶现有4子3女共7个直系亲属)如果动迁补偿除了房子还有钱的话,该如何分配,而且我感觉叫老人
我和男朋友恋爱4年 2011年他家位于浦东的私房拆迁,动迁组于8月进驻他家当地的村子,10月我们在浦东领了结婚证 12月他家签署了动迁协议,鉴于我们已经领取结婚证,我想咨询各位律师的是 1:他家的动迁协议上是否可以上我的名字(作为动迁对象之一)。 2:我们领结婚证是在签署协议之前,即使协议上没有体现我的名字,我是
我家现居住平房动迁,正房是单位自建分房,共80户,没有房照,然后自已建了一个门房,也没有房照,而且户口都不在当地,现老少三辈住在一起,动迁的时候,门房什么都不给,既不给房子,又不给损失,请问按动迁法规定这样做合理吗
您好, 我和老公结婚后就与我父母住在一起,现在孩子两岁了,户口也在一起,目前我们五个人都在一个户口薄上,房产证上是我妈妈的名字,现在房子涉及到动迁的问题,请问像我们家这种情况,我们三口人可以得到副号房吗???房子的建筑面积为62平米。如果不能应该如何享有副号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