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8月14号在工地上将右手和右肋摔骨折了在医院做了手术就出院了,医疗费是公司出的,我没有跟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我在一家股东制工厂工作了四年,前一月出现了意外事故,机器压掉右手三根手指,我想咨询下我应得到那些赔偿?大概是几级伤残呀? 要是一次清大概能赔偿多少? 要是等好了我还继续在厂上班又能赔偿多少呢? 朋友、亲戚有的说一次清要好,怕厂以后不照顾。 有的说哪也别去就在这厂工作到退休。 现在我的脑子真的好乱呀。我的
你好,我舅舅在一个工地被电锯把手指锯掉两个,大拇指也锯坏了,但是他们没有什么签订合同,现在正在医院住院,我想了解关于此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关于赔偿损失的问题,
你好!我是在宣城一家机械厂上班、去年年底在一次工作中,不慎被工件打伤右脚,导致粉碎性骨折,经认定为九级,请问大概能赔偿多少?本人月工资在2800元左右,保险陪偿大概需要多少时间?谢谢!
我父亲在工厂工作时被同公司工友无证驾驶叉车撞断左侧腓骨,公司不想赔偿,用其他工人的保险交的门诊费,后来我们把门诊病历改正并由医院盖章,因为当初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不能确立劳动关系,现在只有一段和老板之间的电话录音录音中涉及了受伤者的姓名,工伤发生的经过,老板不想赔偿的谈话,老板拖欠工资的谈话,但后来
2000年认定为9级伤残,单位未参加医保,单位宣布破产,解除劳动合同,我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000年的平均工资,还是现在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