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9月27日在公司上班,距今4年零8个月,现在月工资总和4600元,因公司缩小规模,人员多了无处安排,公司要求我到异地另一个分厂去上班,工资不变,但没有任何补助,而且上班时间也只有一个月,后续公司也没有具体的工作安排,现在公司按照5个月对我赔偿是否正确?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该买社
在公司干了5个多月,公司已消极怠工名义和我解除合同应该怎么赔偿,未满半年是不是赔偿半个月工资?还有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要在额外支付1个月?也就是1个半月?还有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少赔偿?因为公司说有什么所谓的证据录音。在法律上录音是否能代表什么?
我在本公司(日资)已工作11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公司因为经营方针要撤掉我们部门,其他部门还在,公司无亏损情况。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2N赔偿?
我在哺乳期,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工合同应该怎么赔偿我,我工作3年
我在哺乳期,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工合同应该怎么赔偿我,我工作3年,说赔我3个月工资,我想知道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