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没有住房,前段时间在本村买了一个住房,现在过户出了问题,房产所的人说,过户必须买方是户主,我的户口和我父亲在一起,我去办理登户口。工作人员说,自己当户主必须要有房产证。 我现在遇到问题: 1.过户要求我是户主(我不是户主) 2.我去办理迁出户口,人家要求要有房产证才能办(房产我没有,刚买了一个没
这套房子是拆迁房,当时哥哥全权委托弟弟处理了。弟弟是我妈妈的叔公,1993年当时就口头达成协议,银行转账4万成交,但是没有银行的回执,同时房产证也放在我妈妈这里, 但是没有过户。如果现在要过户,他们要求加钱,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有没有别的办法过户? 哥哥委托弟弟办理的时候是有委托书的,因为当时他人在国外,
07年对方单位卖房,由于经济原因,对方转卖给了我(由认识的中间人介绍的)。我付了全款。与对方书面协议5年后过户给我,(但没有公证)。现在可以办理过户了,请问这属于二手房买卖吗?如果对方反悔不想过户了怎么办?我们双方的协议书有效吗?能起诉他吗?
我父亲和该集体土地所有人是结拜兄弟,该集体土地所有人他能将该集体土地当作继承过户给我们吗?困难当头,希望广大律师能解决我的烦恼!
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离婚协议中房产已分割,但需要办理过户时联系不上男方(因赌债躲避在外地)。该如何办理过户,是否需要起诉? 该离婚协议有民政局公章。
你好:现在夫妻双方已经出现严重的感情不合的问题,现在各自都处在考虑期,并且2人现在不在一起,婚后有一处房产,是贷款的,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在这个期间男方如果背着女方擅自去办理过户手续,能办吗?女方应该怎么做才能阻止男方去办理过户或出售。
09年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上写了三个人的名字,我与妻子、和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和妻子在法院调解离婚,房子产权归我和我父亲所有,但是我们一直没办房产证。 咨询天津河东区房管局,如果我办房产证上面还得先是我们3人的名字, 贷款还清以后,才能办理过户,写成我与我父亲的名字。 想问一下,离婚以后办房产证上面还先
母亲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协议,但因为是五年内还有4个月五年外所以到公证处做了委托公证,卖房方将委托权公正给了买方的儿子名下,四个月后儿子将房子正式过户给母亲请问这样做可以吗?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