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有老俩口原籍山东,生一男二女(男大二女小)。1961年到福建工作,1973年上山下乡时送儿子回山东老家插队,后儿子在山东参加了工作,两个女儿留在福建参加了工作。自己于1985退休带老伴回山东老家,住在自己的祖宅中。后因房屋拆迁,就住在政府安置的房子里。但儿子十分不孝,常常虐待老人,特别是在女老伴去世后,虐待更加剧,老人无奈,只得到福建的女儿家,让女儿养老。 老人在山东时,其祖宅在城郊,近几年城市扩容,旧宅已经被拆,政府在市区给老人安置了两套住房。老人住一部分,大部分是儿子占用或用于出租。因老人的能力问题,该住房的拆迁、补偿、安置等一切事务全是儿子一手操办,新安置的房产冠谁的姓名,有多大面积等情况老人一概不知。现老人在福建生活有困难,要求儿子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儿子拒不支付并大骂。因此老人有这样的想法:把在山东的房子拍卖,用于自己养老。想请教的问题是: 1、如何才能查清那两套房产是冠在谁的名下?原因是该住房的拆迁、补偿、安置等一切事务全是儿子一手操办,各种证都在他手中,不知道新安置的房产是自己的名字还是儿子的名字。 2、如果儿子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做了手脚,把房产记在自己的名下,如何才能要回来,记在父亲的名下?是否需要打官司? 3、父亲在讲述房产事时曾说过这样一个细节:儿子原想把政府安置的两套房子卖了,变成自己的现金,但房产管理部门要求卖此房产必须经现在在福建的妹妹签字才能卖。由此细节可否推断此房产是在父亲的名下?
我和女朋友想在北京购买一套房,可我本人的社保交纳期暂时不够购房资格,而我女友可以购买。因为时间着急,现在需要我们双方共同出首付来买房,后面的贷款在我们领证结婚后由我父母出钱偿还。 那我想问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到底归谁?如果有天两人离婚,最后产权归哪一方?我是否需要在购房协议上签字,请教一下,谢谢!
我去年按揭贷款购置了一套住房,产权为我本人所有。在按揭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我向朋友协议转让了该住房,协议中约定由其缴纳剩余6万元按揭贷款,贷款结清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后,朋友将该房产以房屋买卖形式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融资,因无力偿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引起我与小额贷款公司的产权纠纷。而且,在此期间,朋友
请看仔细问题再接下谢谢。老太太已丧偶多年。名下有坐地两间房产,产权共有人只有其中一女
请看仔细问题再接下谢谢。老太太已丧偶多年。名下有坐地两间房产,产权共有人只有其中一女。老太有四女一儿。如果要立遗嘱,应该怎么立。如果不立遗嘱。老太名下房产是归共有权的女儿所有吗。老太与共有女儿的房产对与分割是对半的,还是需要有分割契约。分割契约时是否需要老太其余子女的签字。
我和我男友没结婚证,共同按揭买了一套房产,现因感情出现问题我想分割这房产一半产权
我和我男友没结婚证,共同按揭买了一套房产,现因感情出现问题我想分割这房产一半产权,如何去做,房产证上是我俩人的名
我的房子我唯一产权人 但是房子里有一个亲戚的户口并且他也住在里面很久了。 现在我想卖方,希望也可以协助安排他去别的地方居住, 如果他不肯我怎么办??? 我是否有什么法律途径让他搬离??? 如果他不肯搬离我卖给下家,下家是否可以强行让他搬走???
请教律师,房产合同上的产权送件手续是指过户手续吗?(问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我卖房签了合同
请教律师,房产合同上的产权送件手续是指过户手续吗?(问这个问题的原因是我卖房签了合同,但现在买房人的贷款预批迟迟下不来,以致过不了户,我拿不到首付款,但我急需首付款买房。而卖房合同上对这个时间的约定是:甲方(我)于2017年4月30号前办理解压手续,已经办理了。解压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送件手续)。
现有一套拆迁后分配的房子,经法院证实产权为(父母及子女所有(独生子女政策))。父母离异后,父亲的做法是将其下份额给予子女(没有请律师公正,但法院那边有意向草书),母亲则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子女不同意分割房产,法院从相关法律自身考虑无法执行分割财产的强制措施,但是将该起诉案子女未履行的状态公布在信
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婚后以家庭名义申购限价房,还未交房,产权名字登记在男方名下
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婚后以家庭名义申购限价房,还未交房,产权名字登记在男方名下,当时买的时候是由男方父亲全额给付的房款,请问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割房产吗?婚姻续存期间男方做主要把房子卖了的话女方有权制止吗?
您好!由于孩子上学问题我的母亲需要把她名下房产通过赠与方式给我51%的产权
您好!由于孩子上学问题我的母亲需要把她名下房产通过赠与方式给我51%的产权,这部分财产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赠与时怎么做才能归属为我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