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大二下学期假期期间被学校强制组织去专业不对口的企业去实习三个月,学校以学分为要挟,不去的话不给学位证。该工作为单纯的流水线工作,每天需要站立或坐立工作八小时,由于本人腰部骶椎有先天性的隐裂,不能长期的从事站立或坐立的工作,在连续工作四天后,本人腰部开始疼痛。于是去医院拍片并由医院开出了证明。本人将医院的建议和本人的身体情况和导员说明,导员当时同意我回家进行自主实习,他说他会向系领导说明。但是开学以后,系里却做出要我休学的决定,说我既然能上学就能工作这种不合理的要求,并打着为我的健康负责的旗号。想请问您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这种做法合理么?学校有权利强制我休学么?我不同意休学应该怎么办呢?万分感谢您的回答!
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强制收取专四培训费,这里面涉及到学生的哪些权利问题?
学生在学校的强制下,都要在规定时间内把培训费交的缴费中心,学校这样做就是乱收费。专四已经报了名的学生,都在为专四做准备,学生们可以自主选择去不去培训,但是学校也不能这样强制要求。我想问问律师,这里面中涉及到学生哪些权利问题?谢谢律师!
关于对方不交应交的赔偿费问题 ,好像法院会强制执行是吧 ,但是强制执行一次需要我方付相关费用吗
我与一名卖家对房子的其他方面条件已经达成一致,但是该卖家现在举家出国,因居住时间未达一定要求尚未取得国籍,卖家做交易时要求户口暂时挂在该处房产,待取得国籍以后再回过办理注销户口和提取养老金等一些列手续。现想了解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到时候不能联系上卖家,该如何处理?或者现在应该如何应对?
我给孩子报了个暑期补习班,当天交完14000元补课费,第二天孩子不想上(一节课都没上)就去找他们退款,结果告诉我要扣除500元我没同意,现在他们却要我等三个月到半年才能退,他们一天一天往后拖,国家教育局难道有这种规定?
我要办理休学,但是学校索要一年的学费,否则不给办理休学,而且一年后如要退学不退学费,这有相关的法律(请注明文件和条款)作出规定吗?
我与前男友打关司,没有结婚的,法院的判决是他无条件搬离我的房屋,因房屋是我一个人的名字,首付款是我付的,他只是在付按揭款的时候,从工资里面拿了一部分钱出来给我,没有写借条,房子是二手房。判决书生效后,他没有上诉,我申请了强制执行,由法院出面协商,他在规定的时间搬离房屋,房子卖了以后给他一部分钱,钱打
我是去年三月上的中专,按照学校当时的宣传材料上我应该在校待半年,然后去公司实习一年半,也就是今年年底就可以毕业拿到毕业证书。学制是0.5+0.5+1。在此期间我一共交了两年的学费,一共是1200+300+1000+1200。眼看快到年底毕业了,现在学校过来人说去年九月份我们县城并到了芜湖,在原巢湖市教育局可以实行两年制,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