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协议,但因为是五年内还有4个月五年外所以到公证处做了委托公证,卖房方将委托权公正给了买方的儿子名下,四个月后儿子将房子正式过户给母亲请问这样做可以吗?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
我妈想把一套房子过户给我,房产证上是我妈名字,请问如果房子过户给我是否还要我爸同意?如果需要我爸现在是老年痴呆,无行为能力了,该怎么办? 如果我妈只办遗嘱公证的话,会不会也会碰的以上问题,还有办好遗嘱公证后,等我爸妈百年后,遗产确认时是否要兄弟姐妹到场才能确认?如果有一个不来是否就不能办理?要通过打官司
我妈想把一套房子过户给我,房产证上是我妈名字,请问如果房子过户给我是否还要我爸同意?如果需要我爸现在是老年痴呆,无行为能力了,该怎么办? 如果我妈只办遗嘱公证的话,会不会也会碰的以上问题,还有办好遗嘱公证后,等我爸妈百年后,遗产确认时是否要兄弟姐妹到场才能确认?如果有一个不来是否就不能办理?要通过打官司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买了一老人的一间50平方米的门市,并且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因为当时考虑过户费用贵,我没有过户。 过了3个月后,老人又反悔了,说是家里的儿子不同意,要我多出2万元才行。其实,老人的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他老婆当时摔断了腿,就出示了委托书,要其丈夫代理房子的转让,当时公证时,他是
姥姥、姥爷有一套房产。姥爷几年前去世,现在姥姥想把房子卖掉,户主是姥姥的名字,子女们也都无疑义,但有的在外地,外地子女是否需要办理放弃继承的证明,房子才可以卖?
房子是别人用我的钱买的,可是现在过户手续蛮高,而且对方也说肯把钱慢慢还我,但是我不知道什么时间能还清,所以想问下是否有什么有效的公证 1 能证明房子是我的 2 钱还不上,不出现纠纷的情况下房子能强制执行到我名下
我在东莞工作。有一处房产在湖北。现 想出售也已找到下家。但我确实回不了湖北,想委托我父亲代为办理过户手续,房产与父亲分别在湖北的两个不同城市。问过了房产所在地的交易中心了,他们表示我需要办理两次委托公证:一次在东莞,一次在房产所在地。是这样吗?
丈夫以个人名义婚前签合同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出房产证开始共同还贷,后在公证处做了《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归我一人所有,余下贷款共同承担;前段时间,丈夫和我吵架后,提出离婚,并偷卖了该房产,房价比市价便宜十万,卖房款已通过银行转出,且至今仍对我隐瞒房屋被卖的事实,被卖的房子还能追回来吗?如果房子追不
请问,如果亲生儿子正在坐牢,并且还有二十年时间。请问现在是否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儿子?需要提供哪些特殊手续?如果无法办理过户,是否可以通过立遗书,并且公证的形式将房屋遗产继承权留给儿子。(注:现有已亡前期所生的儿子,与自己目前是法律上的继父子关系。)
别人的单位房,5年后才能过户,而我又是按揭的,那请问下这可以公证吗?有什么风险呢?对方说单位阻止转让,所以按揭只能以对方的名义按揭, 那这样又有什么风险呢? 可不可以与上家签个借款抵押协议,说对方欠我钱,拿房子来抵押,有法律效力吗? 还有,购房时签订购房指标转让合同这样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