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小孩生于结婚前,户口在她爸爸名下。现在想转到我名下,是城市户口。老公前面已有两个小孩,孩子是我的第一个。需要什么手续?在户口所在地咨询过,叫我交罚款。是否需要缴纳罚款。
户口是上在老公农村,我想弄到我城市户口名下,为什么要交罚款,
我想请问下,我和小孩的户口在四川,现因小孩读书需要把小孩户口转在宁波本地我老婆的户下。当初咨询村委的时候他们让我落在四川然后再转。现在去要求转,他们却推来推去。请问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办法把小孩顺利的转到我老婆户下呢?需要些什么证件呢?
男方为武汉户口,女方为荆门户口;生有一子!小孩的户口已上在男方这边。后期由于夫妻矛盾问题,女方在未经过男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男方的户口本拿走,并想办理将小孩的转户口入他自己(荆门户口)名下。请问:在女方拿到很齐全的证件(如果男方的户口本之类)的前提下,如果男方不同意,是否也能单方面为小孩进行转户?
关于我妹的事,我实在束手无策了,想向有识之士咨询一下,望帮忙出谋划策。经亲戚介绍,我妹于2012年1月与卢某(30岁)结婚,但因我妹未到结婚年龄(今年十月才满20周岁),两人未领结婚证,只在家摆酒席宴请亲朋好友。起初双方都很满意这门婚事,但不久男方家父母就开始嫌弃我妹,嫌弃她什么都不会做,(一开始他们对我妹的
小孩在邻居家玩耍坠楼,导致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这能获得赔偿吗?坠楼后小孩还能自己做起来,然后立即被送去当地医院,当地医院说要立即转院做手术,却不提供本院车子送去,要叫对方医院的车子来接送过去。理由是车子不在医院,但经核实车子是在医院,导致小孩被拖延了一个多小时才被接去医院做手术,这可以向当地医院提
离婚后抚养小孩的母亲可以不经未抚养小孩的父亲的同意更改小孩的姓名吗
我和女儿的父亲离婚6年,3年前,孩子的父亲和我签署协议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我,之后便杳无音讯,没有再尽抚养义务。我和孩子的父亲在协议中提出如果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我就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名,现在,孩子的爷爷也给我签署了孩子的父亲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的声明,可是,我市户籍部门以我没有公证为由不肯给我办理改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