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村庄居民住宅很近的一个山岗开采权被出售。但有部分人不同意,我想知道有没有客观的条件可以让其不能被开采?
我家在包产到户的时候分到的荒山,山上全是石头。现在有人在那儿开采石头,我是否有权干涉,或者从中获取收益。假如要获取收益最大能有多大?
1.有一家人都是居民,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居民,现在希望在老家买土地建造房子是否犯法。(目前房产证上利用的是父亲的母亲的名字)2.在购置土地建造房子以后希望在原父母(父亲的父母)的土地上再次建造房子是否允许。 注:原申明拆迁父亲的父母的房屋在别处建造房子,但在别处建造好父母的房屋之后却不肯拆迁原来的房子
穆大妈,今年75岁,20岁嫁到因楼村,40岁丧偶,育有一儿三女,待儿女成家立业后,穆大妈于65岁改嫁到王庄村,但户口未迁出因楼村。改嫁丈夫逝世后,穆大妈搬回因楼村,由儿子抚养。时遇因楼村土地拆迁,按人头分配土地赔偿款,因楼村代表以“出嫁女儿”为由,拒绝土地赔偿款,请问穆大妈是否有权享有集体共有土地拆迁补偿款
在1992年,当村名组长期间依职权占有土地,私自承包,21年没交过承包费,承包合同都是他自己写的,村上的印章都是他自己盖的,他占有的土地是违法的。 应该如何上诉?
请问,从国土所办理的审批手续修建的自住房屋是否属于小产权房(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可以对外出售吗?听说不能过户,是这样的吗?
请问,从国土所办理的审批手续修建的自住房屋是否属于小产权房(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可以对外出售吗?听说不能过户,是这样的吗?
以前这房子是运迁分得,当中有我爸、奶奶、爷爷、小娘娘的4人户口。但是小娘娘从来没有居住过。到1996年时,小娘娘因自己结婚,男人要分房了所以把户口迁走到了男方家。到2000年,奶奶同意把房子买成产权房,产权人是我(孙子)一个人的名字。这时这房子住的人是三个。到2004年,爷爷、奶奶前后过世。只有爸爸和我的户口在
村子附近有一个小山岗,对山岗上土地所有权者要把山石开采权出售,由于此处距离居民住房较近,我想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让其不被开采?急求解答,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