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单位信贷机构负责人联系和介绍信贷员办理三户联保形式的小额信用贷款,两位信贷人员和负责人三人共同到客户家中现场调查,主调信贷员发现借款人非本人,故当场拒绝办理,在客户家中与信贷机构负责人发生争执,负责人问主调信贷员为什么不办理,后由于结论不一致最后离开客户家中。经此事后信贷员与负责人关系不太融洽,以为就此了事,谁知事隔有一个多星期时间,信贷员又接到负责人的指示到客户家中办理业务,信贷员不好拒绝领导安排就去了客户处调查,当时调查时负责人和两位信贷员都在现场,主调信贷员吸取上次经验第一时间核实了当时人的身份,为本人故就完成了该客户调查,最后通过审查岗审查,审贷会将该联保贷款发放。该笔贷款发放后有6个月时间,出现逾期,现逾期有15天左右,在逾期催收过程中,发现当时签字人不为贷款本人,为代签字情况,单位领导认为该笔贷款为重大违规,现已将该主调信贷员停职,并要求信贷员无论想任何办法追回该笔贷款,在催收一个星期后由于支行信贷逾期率高居不下,领导就以骗贷罪将该笔贷款的主调信贷员带到公安局问话,后又通知分行审计部查该笔贷款,还将该主调信贷员叫到办公司要求在几天内将该笔贷款处理,说的是无论你想啥办法,必须将该笔收回,隔个几天又将信贷员叫到办公室叫信贷员和家里人商量拿自己的钱出来垫款,尽快将此事了解,了解此事什么都好说,若再拖延时间就直接将主调信贷员交给公安局,又说你还年轻,你不希望你的后半生怎样怎样等。就如这样的情况,该主调信贷员一边正在积极地催收该笔贷款,但支行领导不给时间,说必须尽快解决,信贷员确实不知道怎么办,就是想咨询律师们,自己究竟应该付多大的责任,下一步该咋办
在2008年办理信用卡时,一直办不来,买房子时也不给贷款,在2009年还是不行,最后我在银行打印出一份信誉受损的单子,才知道有人在2006年用我的身份证号和名字在信用社贷了一笔款,9万元,现在没有还,在2010年10月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就去找中国人民银行和信用社,信用社在20分钟之内没有给任何答复就将我的受损记录删除了
信贷主任内外勾结骗贷已经判刑,信贷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贷款必须审贷会同意才能放款),现在收不回(数额较大),银行已当时调查不认真为由要求信贷员停薪追贷,并要承担部分赔偿,是否合理?信贷员确实存在疏忽和部分违规,但贷款手续等齐全,在不知道贷款内情的情况下是否触犯法律?信贷员现在是否可以辞职?
我是常州的郑先生,关于本人在成都市崇州诚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一事,本人现为此澄清纯属误会,如有对此公司造成贵公司名誉上损害的话,本人在此公开赔礼道歉!
本人一月签订购房合同,申请银行贷款,于3月14日得到银行批准等待放款,由于银行迟迟未放款,甲方现主张违约责任,付款合同中并未明确具体付款时间,关于贷款付款协议中有一条 甲乙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且交易中心出具以乙方为权利人的该房屋《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以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方式直接将房款支付予
信用社于2006年放贷给王某,期限一年,到期王某无力偿还,信用社为事情不败露,让王某之妻又签订合同,为期一年,等于王某还钱后,又被续贷,但实际王某之妻未收到钱,几年过后,信用社起诉,但王某和妻子离婚,其妻被法院传,合同有签字,但是其妻没有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该如何处理
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近期我公司新注册了一家养牛专业合作社,听我们老板说注册该类型的合作社需要一个非农业户口,4个农业户口,我是非农户口,所以公司以我的名义注册了养牛专业合作社,我现在是法人代表,现在公司正以养牛专业合作社的名义申请贷款。我想问下,如果我们老板出现携款潜逃,或者公司无力偿还该项贷
你好,我的情况是:男方按揭付款买的房子,但没办房产证(因为刚交房,不能办),首付、贷款以及购房合同上写的都是男方的名字,首付以及装修等女方都没有出资,而且两人也还没领结婚证。1.像这种情况,如果两人在领了结婚证后再去办房产证的话,若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这房子的产权应归属男方所有还是共同财产?2.如
我想问一下我叔在2006年向信用社分三笔贷款3万元,当时是用他的厂做抵押的,2008年厂倒闭,银行一直都没有过问这笔贷款,到今年5月份银行忽然打电话来追贷款,这件事连我叔自己都忘了。我想问一下现在我叔没有工作,靠子女养,这笔贷款如果不还会怎么样?因为连本带息也是不少的,我叔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会怎样执行(现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关于镇政府与村违规收取建房户费用问题? 1、建房户是属于不正当的建房,没有经过上级审批就开始建新房了; 2、村委会就向建房户收取了耕地占用税、规划设计费、屋基费等费用一万多元后,就让农户建了; 3、经过我们向农业局举报后,农业局的工作组帮我们查出来近几年,村委会收取农户“违反了减轻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