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替他人提供担保,因月前法人,股东变更,但提供给银行的公司材料均为变更前的基本资料,且借款合同及股东同意担保意见书也均由变更前的列位法人,股东签署,请问这样的担保是否有效?作为公司资料提供人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作为前法人签署合同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恳请各位大律师指点迷津!感激不尽!
担保行为发生在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之后.
银行没有工作人员讲解担保的数额、类型和担保人具体应负的责任,签字时三个担保人未同时到场,其中一人还没有稳定收入。其中一个担保人签字时是这样的情况:借款人从银行办公室拿出单子领着担保人到前台草草签字再交予前台工作人员。
因为承包人违约不按合同约定不哦付人工费,我(劳务承包人)停工,五天后,开发商约定总承包商及承包人(与建筑公司属挂靠关系)和我协商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由开发商做担保于竣工结算值日结清。但开发商不知有意与否由代理人签字但未盖章,不知此协议是否有效?
现房产证已用于抵押贷款,现用去其他项目担保,是否有效。(贷款的金额只是房款的一部份,其余部份是否可再做担保,要办理哪些手续)
请问,我用我的房产为朋友做抵押担保了,但是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或产权证,也未到相关部门做抵押登记,只签订了一个担保协议,那么我们签订的这个担保协议有效吗?如果我朋友还还不上钱,是否要把我的房子收了? 这个问题比较急,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在这谢谢大家了!!!!!
几年前丈夫以工资提供民间借款担保,而妻子不知情也未在借条上签字,请问该担保是否有效?是否要替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双赔利息?
XX厂,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以XX厂的名义为其他企业提供了担保,盖的是XX厂的公章,请问个体工商户有担保资格吗?签的这个担保合同有效吗? 哪个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说明啊?谢谢!
我单位于2000年由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2年,企业用改制前的企业名称为他人进行了贷款担保,该担保是否有效?放贷的银行也知道企业已经改制。
我给朋友做了银行贷款担保人 我们有4个人做担保 我们4个人其中有两个人的妻子在担保书上签字了 我妻子和其中一个担保人的妻子没有在担保书上签字 我们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我给朋友做了贷款担保人 有4个担保人我是其中之一 我是房产做的抵押 但是在担保书上签字的时候本人签字了 可是我妻子没用签字 是银行找人代签的 房产是我们夫妻两人的财产 请问 我的担保是否有效
已将房屋产权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交与该人,并由该人一直居住在房屋中五年,但不办理过户手续,此赠与是否有效,能否认定该房屋归该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