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外省户口办理起诉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起诉还是成都起诉等问题?
09年,和在婚介所认识的女友接触三个月后结婚,婚后几个月在成都购买房屋2套,车一辆,房屋首付款和车辆款均有父母转账购买,购买时为她为共有人。但婚后,两人关系一落千丈,她也一直没有上班工作,后她生小孩回到其母家,并从我账户转走4万至她的账户理由是给小孩以后的教育费用做准备,从此之后她拒绝接听我的电话和探视小孩。2011年,因购买房屋需要收房,我专程回去和她协商并看小孩,均遭到拒绝。一直以来,她都说她要分一半的财产才肯离婚。但是,我的房屋首付和车子,那都是父母辛苦积攒下来的,父母是不会同意分得一半财产给他的。听说男方先起诉离婚的话,对女方的赔偿会更多的,因此,她一直不提出离婚也不配合所有的家庭事务。因为没有收房,目前,我仍然处于租房住的阶段,每月除了还房屋贷款还要多支付一部分房租及物管费等,一切的事情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创伤,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段婚姻。各位专家,请问,我能起诉离婚吗?我起诉离婚是在成都当地还是在我的户口所在地?我先起诉离婚后,法院会不会判她多补偿?因为她拒绝来收房,这期间给我造成的各种不便和经济上的损失,我能否请求补偿或者说是从对她的补偿中冲抵?如果我起诉离婚,我父母支付的这部分首付款不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吧?
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我能不能拿着这份协议书去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因老公长期在现实中消失,从不留他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只是偶尔用他的QQ号在网上上线,现通过在网上和他的QQ号联系,他同意离婚,但他又不同意和我当面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他说让我写份离婚协议书,按好手印后给他传真过去,然后他再传真回来给我,让我拿着这份传真协议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我不知行不?
我们知道离婚诉讼应该到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办理。夫妻2人户口现均为同一市属区,故只能在该区法院诉讼。由于对方及其家人反对离婚,几年来原告多次递交到该区法院的离婚诉讼材料均被做为该区首脑的被告方父亲扣押(均系法院转交的),一直未能进入诉讼程序,就算是能够进入程序,由于对方父亲在该区的身份,结果可以预计。
因为孩子的爸爸有外遇,本人带着孩子到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孩子的爸爸已经和对方同居十个月,一直拒绝提供孩子的生活费用.先前双方同意协议离婚,他支付正常的抚养费,但邻近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他反悔了.我不想被他拖着,想在上海到法院起诉离婚,象我的这种情况,上海的法院可受理吗?
夫妻双方在户口所在地结婚,女方长期在外工作,男方可不可以在双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女方能否申请管辖权
夫妻双方在户口所在地结婚,女方长期在外工作,男方可不可以在双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女方能否申请管辖权异议?法院能否支持管辖权异议?
准生证是在户籍所在的街道办办理还是在常住地所在地街道办办理,到底去哪个街道办领证?
我现在怀孕7个月,从九月份开始办理准生证,我和我老公不是一个地方的,领结婚证的时候是在老公那里领结婚证的,因为拆迁的缘故,我不是在户口上的地址居住,现在的情况是,我去户籍所在的派出所领证他们叫我去常住地的街道办去领证,我去常住地的街道办领证他们叫我去户籍所在地领证,我到底去要去哪个街道办领证?(我什
我和丈夫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而且对孩子及财产进行了注明,但他是省地的人,我如何在当地办理离婚登记呢
离婚官司,我想重新起诉对方,这种情况是在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庭起诉吗?
离婚官司,先是女方起诉的离婚,但是我要求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孩子不是我亲生的。我想重新起诉女方,要求她赔付我结婚以来的损失和精神赔偿,这种情况是在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庭重新起诉还是在我当前的法庭起诉呢?请律师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