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8年7月中旬,在杭州欧尚超市二楼购物区门口,由办理申请“深圳发展银行”的“欧尚红雀卡”工作人员发的表格上,遵照办理工作人员要求,填写了个人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告知我,让我等待,“深圳发展银行”方面会电话与我核实情况。7月下旬,“深圳发展银行”一位小姐电话与我核实情况,其中,她说我资料中提供的单位电话
小军想带着心仪的女孩浪漫一下,去吃一顿西餐。可是当他们走到西餐厅门口时,却被西餐厅门卫拦住了。门卫表示,小军身穿短裤、脚穿塑料拖鞋,按照餐厅的规定,不能进入,请其整理好仪容,改日再到该餐厅用餐。原来,在西餐厅贴有“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内”的店堂告示。尴尬至极的小军认为,自己当时的穿着虽然随意,但干净整洁
我是南湖二期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想咨询你,因为业主委员会个别委员对我的造谣诽谤,四处告我,完全是捏造罪名对我进行攻击,我能否请律师对他们起诉,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案子对你们来说很小,你们办吗?费用多少?能给我回复吗? 刘爱华2010年6月7号
我是一个商场租赁小铺的店员,应当班期间发现营业款丢失后没有直接向老板说明只是打电话问及同事之后老板及同事在猜疑的情况下把我辞退了,我感觉不安,我之后向负责的派出所报案,但是不予以受理,派出所说这是属于公司财物只能老板报案才可以,但是老板没有做出任何报案的迹象,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想去法院起诉我的老板,
本人是自然人,有人在网上散步经过修改不真实照片侮辱我的人格名誉,对我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影响,使我寝食难安,精神受到巨大压力。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现在我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
如果一个人在网络上恶意散布谣言,并且还指名道姓的说出被侵害人所在的公司和被侵害人姓名,侵害了名誉权,该怎么举证报案?另外,他还打电话到当事人单位发布谣言,幸好电话有录音,已经做好保存。因为他所散布的信息是恶意中伤,在网上多处发帖,公司领导也知道了,影响了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目前当事人已经做好网络截图
在游戏通过发帖,刷频道对人进行辱骂,并且以人的真实姓名来进行侮辱,能否告他?程序怎么样,我玩的游戏是网易的梦幻西游,网易方面不给予玩家查询其他玩家的登陆信息,导致我现在无法确定是谁发布的,而对方一直以小号来进行语言的骚扰,对我真实姓名的侮辱,持续一个星期之久,图片我都有存起来了,我想告他,程序应该怎
最近我接到手机短信的骚扰,于是我在网上查,发现有人把我的电话号码以及照片公布在一个博客里面,并写了些有挑逗性的句子招来很多异性的骚扰,对我造成困扰,但是我却不知道是谁写的这个博客。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做?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找到这个人并且起诉他侵害名誉权吗?如果可以需要通过什么方式?谢谢帮助,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