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今年正好三岁,我和我老婆想变更孩子的姓名,但是当地派出所以理由不充分拒绝我的姓名变更申请。我查阅了姓名变更的相关法律,姓名变更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派出所如此作为属于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民姓名变更条件符合,一直被拒绝,如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义?
公民享有姓名权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E正在住院治疗,向其他三方请求他们承担相应的医疗费时都被拒绝,E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案情:林业局后勤负责人我们命名为A,一家卖建筑材料的个体老板手下雇佣了一个人(我们将这个被雇佣的人命名为B),这家店与环江县林业局平时有亲密的业务往来合作关系。 B又认识了一个老头C,C又认识了D,D又认识受伤者E,D和E之间是伙伴关系,平时经常一起做工。 A委托B找人来帮林业局修复已经老化的车棚,A与B之间达成
如果对方致他方轻伤二级,拒绝赔偿,作为被害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警局
如果对方致他方轻伤二级,拒绝赔偿,作为被害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警局,警方因为作为嫌疑人的当地派出所,所以向着嫌疑人说话,我方作为被害人昨天去了做伤势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今天在警局,嫌疑人哥哥威胁我方,如果他弟弟坐牢,刑满释放后要来报仇。以上情况,作为被害方应当如何?
我刚刚满45岁,还不知道退休年龄延迟不,单位就喊我内退,还喊到社区去办失业证,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刚刚满45岁,还不知道退休年龄延迟不,单位就喊我内退,还喊到社区去办失业证,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交房时,物业诱导我们说窗前的大型主机是消防设备,但是到夏天我们才知道,那是下边三层商业的空调主机,现在每天饱受噪音污染,反馈物业,他们一直推脱,说解决始终没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