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为何很多银行的旁边就明目张胆的开了许多家挂着“某某投资担保公司”的商业高利贷,因为这些违法的高利贷,超高的利息,残害了多少个幸福的家庭,有跳楼的,有割腕的自残的,血腥啊。既然商业高利贷是违法的但银监会为何
李律师,那我该怎么做呢,既然公司这样操作是违法的,我是要通过
李律师,那我该怎么做呢,既然公司这样操作是违法的,我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谢谢您的回复,我还想问问您,既然知道是违法的,那我应该怎么做呢?我能否因此提辞职呢?是否也要提前30
公司将劳动者工资分成两块,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既然是违法的,那我应该怎么做呢?我能否因此提辞职呢?是否也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我能否要求赔偿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