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债务追讨的案件已经于2011年7月进行了起诉和审理,当时被告人收到法院传票并没有出庭。这个案件判决至今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但是至今被告人都没有履行法律,被告一直都没有还清2009年9月向我借的人民币13000元以及利息,被告的银行里面没有钱了,应该是已经转到他父亲和妻子那里用以盖房子。我向法院申请过拘留被告的请求,法院说这样做不合理,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难道我的钱都打水漂了吗?我怎么样才能拿回我的钱?恳请律师给予我一个好的建议,本人非常感谢!
2002年借了别人一笔钱,因借款人一直无力偿还,于2007年重新更换了借条,借条上写着利息是2分。现今借款人一直没有偿还,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和其丈夫靠退休金生活,分别是66岁和71岁,有轻微脑梗。其名下有一栋房产,在2008年过户到其女儿名下,现在在银行有贷款。 请问:1,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2,是
事情是这样的;我2004年结婚,公公婆婆做生意爱自由就住店里,家里房子在公公名下,只有春节公公婆婆才来住几天,说好是我们的婚房,他们老了就和我们过,当时为了怕伤和气,也为了省过户几万元钱,就没过户。可是,大约2007年公公婆婆竟然瞒着我将家里的住房的房产证押给和公公一起做民间借贷的吴某了。 公公介绍第三方
在2007年,我借了20000元钱给我朋友,他写了一张欠条给我,约定还款期限为1年,到期后我每年去催讨,但他都分文未还,在今年6月份我向法院起诉,在开庭时法官要我拿去催讨过的证据,但是我拿不出来,现在还没有判下来,请问我能赢吗?
我们这边是原告,我们有借条,有汇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对方现在为了躲避债务下落不明,那我们够证据向法院起诉吗?
你好,本人父亲2011年去世,当时留下一张他人写的借条。借条是2004年写的,每两年都有欠款人的签名,我处理好父亲的身后事,就去找欠款人在原借条上签了字,但是没有把借款人的名字改成我的,当时欠款人承诺会还钱,但是现在父亲都过世快一年半了,他始终未还钱,一直找借口拖欠,另外在借条上有他儿子的签字(签的是他父亲
请问我并没有借朋友钱,只是证明人但是我替证明的哪个人在还了许某10万元后我和张某分别给许某出事了5万元借条.最后许某拿我所写的借钱起诉我说该他5万元,在起诉我后我与许某通话录了音他在通话中承认我不该钱只是证明人,但是条撕了我找谁去,这样的录音有用吗?请求帮助谢谢
请问律师我第一次开庭原告拿我给打的借条出庭,双方互相举正结束,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时候结果换审判员了以前哪个因为不公正原因反正是这么说的,在第二次审理时候居然拿了假借条和第一次开庭的不是一张,我只想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想蒙混过关,反过来在起我一次拿双分的钱,我所说的意思就是假条那一分真的在起诉我在拿一分这样成立吗
请问律师我第一次开庭原告拿我亲笔给打的借条出庭,但是在第二次开庭审理居然拿了假借条与第一次开庭的不是一张,我只想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想蒙混过关,反过来在起我一次拿双分的钱,我所说的意思就是假条拿一份真的在起诉我在拿一份这样能成立吗?属于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