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岁时父母离异,我跟母亲过,母亲再婚与继父结婚近20多年,继父也带有一子。我已经结婚2年,现在我母亲有个人财产二十多万元,想为我买一车库,要是产权落我名字是不是属于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了?如何做能成为我的个人财产呢?与我老公,还有继父那边没有关系。是去公证处公证吗?怎么个流程?
各位律师好!我想请问下:婚后我买房时,要怎样做才能让房子成为我的个人财产?是不是可以特别约定?签购房合同时“特别约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特别约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吗?
上级要查下级单位账目,如有一些额外收入不想被上级查处,若现在转移个人财产是否违法? 不在诉讼期内转移个人财产不是不构成违法行为嘛?
因性格不合,我与爱人提出离婚。结婚时,公公购买了一套66平方的房子,6年后卖掉,买了现在的150平方的住房(房产证上是夫妻三人所有权)。夫妻两人工资收入悬殊,一方负责买菜(双休日两顿,工作日一顿、水电、座机电话费,另一方负责孩子教育费用、穿着、日用品、人情费、物业管理、家电添置及维修等,积蓄各自保管。请问
我目前还没有结婚,有一个正在相处的朋友,几年前自己购买了一个小单间已付清房款,还有一间小面积的商业用房(该物业的是由一个私人在产权交易所拍卖所得,因为一些历史原因,该物业的产权登记人是一个经济合作社,他们两者之间有协议约定。我是从私人那里购买了该商业用房,但尚未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还有部分存款,我
部队的房子一直没办产权证,但个人有购房发票,买房合同。这种情况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部队退休人员为他人全额担保借钱,欠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是部队的房子一直没办产权证,但个人有购房发票,买房合同。并自愿签下到期如不还钱,拿房产抵还债务,这种情况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政府在未经过本人同意而且没通知得情况下强拆除祖屋,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
事情就发生在8.16日,本人家住江西吉安永新县,昨天政府以农村改造为前提强行把我家的祖屋给拆除,说那是危房,但并未出示危房鉴定书之类的任何相关文件,拆除的同时本人感到现场阻此可政府十几个人将我一把拖住,当时只有我和七十多岁的老妈也无能将这事打住,随后我找他们给于适当补偿,他们就说家家都拆除你家有什么例外
子女结婚两年后,女方父母给女儿购房,如果不想使房子成为小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办理赠予给女儿的赠予手续吗? 如果不办赠予,购房时直接在房产证上写女儿一人的名字,可否使房子成为已婚女儿的个人财产?需要额外的手续或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