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的是燃油助力车(买车的时候商家说是非机动车所以没挂牌没买保险)从一个工地的围挡右边行驶在一个无交警无交通信号灯的转弯处,准备左转弯时。一辆摩托车后面还搭了一个人从围挡的坐边驶过来准备右拐看到我的车就立即刹车 可能是刹车过猛他的摩托车停下了的时候稍微侧了下(他的车并未碰到我的车)。 他摩托车后面坐着的人由于手里拿着菜没扶稳就滑落到地上(未带安全帽手) 后脑勺鹏到了旁边的围挡出了血。事后我就立即打120并报警,送伤者到医院做了头部缝了一针 头部和胸部的CT 拍了片子缴了3000医药费。后来找主治医生了解情况 医生说没什么问题 住院观察两天就可以了。伤者之前都说隔天没问题就出院,第三天去医院的时候他有说医生刚抽血检查 说还要观察两天。在过两天他又说腰部有疼痛感还要住院观察几天。。就这样一直住着 我也没有保险 家庭条件也一般 那里总负担得起。问交警 交警说只有等她出了院才能定责 调解。。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对方赔偿我方车上的伤者,四万多元,其中除了交强险,我们双方按责任比例进行了赔偿,九一开。 那么 对方车上的伤者,他的医疗费是一千五,交警说让我承担全部金额。其中我的汽车保险没有。 为什么对方车上的伤者医疗费需要我承担全部金额呢??? 难道不是按责任比例90
交通事故.出院后,后续的治疗,因肇事方医院有关系而去其他医院,费用如何负担? [本文来自: 法易网
我是受害方, 对方是肇事方对方因为在医院有关系,故当时对我是爱理不理的,也是因为怕担责任吧,就在医院一直给我拖,就是不好好治疗.后稍微好点我就出院了.想着去其他好点的医院去治疗.再去其他医院的治疗费,该谁出呢?肇事方是不是依然需要担负医疗费用
前一个月,我机动车左拐与一无牌、无牌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两人受伤住院,住院期间交警一直要我垫付医药费,共垫付了63000多,自己修车也垫付了12000多,(都有发票)后来交警做出认定我为主要责任,就说算下来,伤者要退钱给我,现在伤者不理会,不处理,怎么办?
我方将车子因车后轮轴损坏,将车辆停放在公路右侧修理,未修好后,采取了在车辆前后方堆放树枝的措施后离开,晚上有人骑两轮摩托车载人,碰撞车子尾部,造成2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死者,当日无证且未戴安全头盔.在醉酒后超速驾驶,.我想咨询应该怎么做出比较公平的判决!!
2010年11月24日中午12时35分,我哥哥骑摩托车(有驾驶证并带有头盔)路过道往厂子行走时,被一辆中型货车撞倒,导致全身多达十几处骨折,肺部受到重伤,右脚四个脚趾骨折严重伤情。现在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已受理此案。交通肇事者不是货车车主,是司机(有驾驶证,行车执照)也没有逃逸。现在对方态度不是很积极,没有积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