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在学校宿舍丢失,本打算打110报警处理,学校不主张报警,经过协调,由学校带我到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了立案,当时派出所给的答复是案情调查的时候会通知我,可是过去了三天,没有任何通知,三天内我都有打电话到派出所询问进展,可是每次都是说今天去不了,明天回来学校调取视频,而之后又是说明天回来,今天中午我打电话再次询问 对方告知说办案民警出去了,回来给我答复,等了一下午 任何音讯都没有。再次询问被告知他们要从外围开始调查,我就说我手机在学校丢的,对方没到学校实地勘察 连视频都没来看就在外围调查,我现在被盗的手机一直处于开机状态,派出所现在的行为够不够成不作为?
请问,我朋友在路上被抢包,现场附近有几个监控摄像头是正好对准被抢位置的。随后去到派出所报案,要求调看监控视频,被告知没有,只是拿其它路边无关的摄像头拍的视频看。问其为何不肯调那几个现场监控视频时,得到的回答是那些监控摄像头属于当地地保的。并以没有实情证据而不予理会。派出所这种作法我想问是否属于不作为
我在西安一饭馆吃饭时我的包被盗,被盗物品有笔记本电脑 移动硬盘 现金 银行卡等物,价值2万多元。事发后我就给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天派出所简单的记了一下情况就回去了。第二天我去派处所提供了小偷的行驶路线及所乘出租车号牌及出租车驾驶员联系电话,小偷下车位置及录像探头等线索。大约一周后我去派出所问案件情况,派出
本人与蓝晓斌2002年在广东东莞和发电子厂工作时认识的同事,2005年我辞职来杭州在杭州工作至今,2009年蓝晓斌作为朋友联系上我,由于双方均单身以前对蓝晓斌的印象也可以互有好感,12月分正式谈对象,现在蓝晓斌在东莞虎门注册的公司 源佳五金电器(东莞)电子有限公司 主要经常五金配件及相关输料,因为经济危机这几年欠款
本人与蓝晓斌江西人赣州于都人与2002年在广东东莞和发电子厂工作时认识的同事,2005年我辞职来杭州在杭州工作至今,2009年蓝晓斌作为朋友联系上我,由于双方均单身以前对蓝晓斌的印象也可以互有好感,12月分正式谈对象,现在蓝晓斌在东莞虎门注册的公司 源佳五金(东莞)电子有限公司 主要经常五金配件及相关输料,因为经济
2010年8月份,我在莱芜市钢城区被预谋抢劫,当时报警,接警的是西冶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因为抢劫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徐州的,他们建议我们到徐州报案。说看是不是经济纠纷,调查后再说。一晃都2011年了,我们多次打电话询问结果,要求立案。一直没有下文,我们提供了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我想问这是不是不作为行为?是为人民群众
代律师您好!我是涟源市桥头河镇段江村村民李骥,在家开了一家联通专营店和一家摩托修配店,10月30日0点50分左右被人故意沷油放火烧掉了联通专营店。由于当时已是半夜时分,参与救火的村民连衣服都未穿上就来帮忙把火给灭了!当时我报了案!派出所也出了警,第二天涟源公安局也下来了人拍了照片,但没有结果。 11月21日0
我是涟源市桥头河镇段江村村民李骥,在家开了一家联通专营店和一家摩托修配店,10月30日0点50分左右被人故意沷油放火烧掉了联通专营店。由于当时已是半夜时分,参与救火的村民连衣服都未穿上就来帮忙把火给灭了!当时我报了案!派出所也出了警,第二天涟源公安局也下来了人拍了照片,但没有结果。 11月21日0点52分,又被
本人财物被盗,损失6000元。物管处有监控录像证明为一女子。可派出所的人只是简单的做了笔录,也知道有监控录像,但压根没去看,更没有提取做为证据保存。三天过了也没有任何答复。请问,此行为可否认为是行政不作为?
请问律师:我起诉“公安分局”行政机关为【不作为】案“被告”是否适格?街道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分局派出机构
全国站律师您好! 案情是:我是某医疗机构63岁法人,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有礼貌的找卫生局长讲理,无辜被局长殴打,经两级医院医生诊断【左手拇指软组织损伤、掌指关节囊损伤、功能受限】 次日上午我向街道公安派出所报案,所长与打人领导是同乡,拖延22天才给目击证人、打人领导作询问笔录!拖延30天才口头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