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一起刑事案件的两个被告,分别投案自首,在投案时的第一份笔录,两人口供不同,之后两人被取保候审,检察院笔录时两人口供基本一致,在庭审时,其中一被告表示在投案时的笔录不完全真实,是当时为了争取认定投案自首而进行的供诉,经当庭询问对案情描述与另一被告一致,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据被害人当年的报案笔录来定罪吗?没有任何其他的证据,作案工具、人证物证均没有,只有被害人和被告的口供。
打人导致被害人耳膜穿孔,法医鉴定为轻伤,后被害人要求还钱,然后向法院求情,如果还钱,是否就不用负刑事责任?
我的一朋友2001年1月23日因为小事与一妇女发生争执而发生打斗,结果被妇女老公打成重伤,〈有当时法院的鉴定书〉!当时花去近万元医药费!妇女和她老公双双出逃,出于是邻居,当时并没有报案,只想追回医药费及伤害补偿,但是现在她们双双回家了,我朋友去象她们追医药肥及补偿费,她们不认帐,说起诉法院。但是法院也说当
我因被打伤后,法医鉴定为轻伤,因对方于派出所有一定关系,拍案件处理不公平, 1,我如何去当地派出所咨询案件,2,处理不公的情况下又如何向上级申述。
肇事司机逃逸时对被害人实施再次碾压,我能不能以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向公安部门报案
我家人被交通肇事司机倒车撞到后碾压,在得知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改进档加速逃逸。在这一过程中对被害人再次碾压,造成二次伤害。目前交通事故还在调查阶段,逃逸司机7.8天了仍未自首。 我认为肇事司机的行为,应该已经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我能不能据此向公安部门报案
被害人,经查阅大连市西岗公安分局民乐派出所对董玲玲的案卷笔录,提出几点异议
1 民乐派出所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董玲玲为什么冒充张宇身份作案,利用尹新南假名变造谎言伪装恋爱,掩盖真实目的进行追问。我控告的是董玲玲身份为230902198606130928号,并不是张宇身份为230921198606030221号,而为什么在两次讯问笔录都是询问的张宇?连差距这么大的基本常识办案人都没有搞清,看来这个张宇只不过是个替罪
被害人,经查阅大连市西岗公安分局民乐派出所对董玲玲的案卷笔录,提出几点异议
1 民乐派出所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董玲玲为什么冒充张宇身份作案,利用尹新南假名变造谎言伪装恋爱,掩盖真实目的进行追问。我控告的是董玲玲身份为230902198606130928号,并不是张宇身份为230921198606030221号,而为什么在两次讯问笔录都是询问的张宇?连差距这么大的基本常识办案人都没有搞清,看来这个张宇只不过是个替罪
法院用公安机关做的人体动态视频科研机构鉴定结果可以做为定罪依据吗
“盗窃”本人不认罪并无任何赃物证明,警方用恢复人体同地同时且固定地点让嫌疑人再走过的视频,同原始监控录像做科学比对为动态相似一人,法院按此判决了。此人体动态视频监控比对鉴定报告合法吗?况且还是做唯一有罪证据??
14年前一起刑事案件的两个被告,分别投案自首,在投案时的第一份笔录,两人口供不同,之后两人被取保候审,检察院笔录时两人口供基本一致,在庭审时,其中一被告表示在投案时的笔录不完全真实,是当时为了争取认定投案自首而进行的供诉,经当庭询问对案情描述与另一被告一致,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据被害人当年的报案笔录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