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警示标志究竟由哪个部门设立?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吗?
道路交通警示标志究竟由哪个部门设立?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吗? 有的是交通局设立,有的是公安局设立,还有的是城建设立。 有统一的规范性规定或则法律条款对此细分的没? 谢谢了!!
我母亲于7月10日晚8点,在下班回家途中路经一条半封闭施工道路,被施工车辆撞死,当时交警队出的警,判定肇事方100%责任,但事后交警队认为此事件属于施工亡人案件,应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此案,把我们推给了安全生产管理局,并将肇事司机释放。我们找到安全生产管理局,他们又说经他们上面部门研究此案还是应该归交警
骑车在路上行驶,道路未设置T型交通标志,不知道该路是T型路,结果骑车摔倒路边沟里,不知道是哪个机关负责设置交通标志,有何法律依据。
我的房产侵占案件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有3年了但法院至今未执行要到哪个部门反映
我的案件是房产侵占案件,经过中法,高法,已经胜诉。以与2010年初申请强制执行但至今还没有执行回来。不仅拖欠的房租未执行,而且就连房子也没倒出,我多次到法院,执行局,去找。他们始终说执行处理但现在也没有实质的行动。法院的行为算合理吗?如果这样拖下去我想再有10年也不会有结果的,如果这样长时间不给解决法院的
昨天晚上七点多,我开车经过104国道高庙段,因道路中央在修建,当地没有路灯,路的中央及边上躺有好几块大的石头,且道路上未设任何安全标志,我的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了石块,致使我的汽车车轮损坏.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否可以向这一路段的城建方索赔? 急急 急 当时我的车已驶离现场(因当时车在道路中央且来往的车子很多),后来报警了
我弟弟在晚上凌晨一点多,骑摩托车回家的时候,途中路上施工无任何指示牌的情况下,撞上了据说是为了当指示牌的水泥板,造成女朋友多处外伤缝合,包括面部,该怎么办?
骑电动车因道路施工且未设置安全标志,造成当事人受伤,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骑电动车因道路施工且未设置安全标志,造成当事人受伤,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是否是非主要责任?出事时是下班回家路上,是否能报工伤? 感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