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你好!下面有关问题有劳各位帮忙本人发表一些见意。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刑事案件:经过。案发时被害人有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及妻子(大儿子已辍学)被告人据说患有精神分裂症(公安部门在有关部门做过一次鉴定,被告方未申请公检法部门重新鉴定)现在判刑结果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而民事赔偿部分被告方也没有支付给原告所有经济损失赔偿。一申判决简如下:判被告人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有期徒刑十年,共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民事赔偿部分:根据中国交通法规共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一万多人民币。一申是在县人民法院判决审理。现在是否还能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二申。
这个案件给整个家庭带来沉重的代价,现在该怎么做才好呢。
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要回被诈骗的钱财?法律上有什么依据吗?谢谢! 根据200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只限于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
你好,我是新疆阿克苏我的腿是别人故意撞断的被告人批捕三个月了 检察院把案子第一次反回公安局补充证据公安局补充完把案子有送到检察院他们把案子送来送去到现在没有给我赔付一毛钱我该怎么办 我要咨询因为被别人故意用车压断了腿,经医院检查左侧胫骨骨折,左侧下胫腓联合分离,现在还未康复,请问这属于轻伤还是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以下内容: 2004年由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民事裁定书”,其中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共311926.70元,当时因被告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暂未执行,“裁定书”最后有说到根据(2004)闵刑初字第37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主文第七项中止执行,这一条究竟是什么意思?请问现已事隔六年我应如何向他
尊敬的律师,您好! 由于地方政府不作为,有精神史的人横行乡里,屡次妨害他人人身安全。当地政府始终未对该疑犯采取措施,该疑犯携带其子和妻子于2009年对邻居进行人生伤害至重伤,当地派出所并未对疑犯进行拘留。调解未果果后,受害人于2010年1月在当地法庭提交了民事诉讼,但当地法庭一直未开庭。在2010年6月,疑犯在一
因本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没有提到精神赔偿,被告咬掉我耳朵下垂,我己经是终生毁容,我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我精神伤害损失吗? 要用什么程度要求精神赔偿?
被告已经开庭,家里关系给他找的好,只判了1年多。如果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原告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等。原告是未成年,如被告家里有钱,自己实在没钱赔偿,怎么办?如果没赔钱又会怎么判?请直接点明怎样能维护我的权益。哪位律师能够维护我的权益
请问各位律师,如果凶手家属没有赔偿能力,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赔偿法院不支持,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分开起诉法院才支持,法院公证欠条,是这样吗?
我是被抢的 现在嫌疑人抓到了 还关押在刑侦 我总共的经济损失在15000元左右 现在刑侦支队的叫我找位律师写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给他们一起交给法院 请问我这案件符合条件吗 还补充一下 这是团伙作案总的被害人又20多人谢谢
我老乡是做水果摊生意的,与人口角斗殴,被对方用剪刀刺成重伤,现对方已被判有期徒刑入狱服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5万块。可一直未收到一分钱。他是50来岁的外省农民,无正式工作,老家有唯一的住宅房。妻子在外有份清洁工的工作,有两个成年子女。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妻子的工资,或者子女名下的存款或者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