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丈夫去世,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不赡养老人,一直由女儿照顾,老人能起诉二个儿子,不起诉女人吗
我爷爷奶奶一直和我爸我们一起住,我大爷每月给老两口一人20块钱的生活费,我大爷不给我爸房子,打我记事起我就在这个家生活。怎么办,村长不批。我底下是个妹妹,姐妹两个,我大爷说如果村长批给我爸房子就对爷爷奶奶活不养死不丧,我们家里怎么办啊。
情况如下:我爷爷有三个儿子,我父亲和我二叔每月各支付300元生活费,老人无业,且无退休工资。我三叔每月只向老人支付100元生活费,并居住老人的房屋。老人欲打官司,但不知法院将对赡养费分配的问题如何判决。
想咨询下,我奶奶家是两年前拆迁分的房子,然后我大娘娘在我爷爷过世前骗我爷爷奶奶把房产正传到我大娘娘的名下,然后就不管我爷爷奶奶了,我爷爷最后在医院过世的那段时间只有在去世前时才重新出现,他们住一起的时候话费基本都是我爷爷奶奶出的,现在奶奶觉得大娘娘一家不孝,不可靠,想收回房子的房产,请问有办法 吗?
父亲母亲结婚后,父亲一直都游手好闲,不挣钱,我是妈妈一手带大的,现在双亲都52岁,由于母亲年轻时特别辛苦,导致了一些身体上的小毛病,现在母亲依然坚持自食其力,养家糊口。父亲也是游手好闲,一分钱不挣,每天还得抽好烟、喝好酒,三天两头就得上饭店吃一顿,也不帮母亲干些力所能及的活,现在母亲每天都很累,也不想
父亲60多岁,有三个女儿,母亲在世时,由于身体都不太好经协商,由三女儿,将原来居住房屋翻盖,和父母共同居住,赡养由三个女儿共同承担,房屋所有权归三女儿,父母有终身居住权。 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一个老伴,要求1、办理结婚证,2、不论父亲是否健在,都必须有终生居住权,3、自己的子女不再有赡养义务。 问题:1
我父亲今年因工伤去世,私下协商对方赔付75万元。现在对爷爷奶奶的赡养问题还有待争议,爷爷今年79岁,奶奶76岁,有两儿两女,请问按法律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费用?
膝下原有四女一男,儿子当兵后殉职,按国家政策家中可有一人可安排至城里工作,最后大女儿被安排至工厂工作,现老人事已高,年近九旬,老伴去世,其他女儿以当时只有大女儿享受了政策,不愿意赡养老人,但仅凭大女儿一人也无力赡养,怎么办?
爷爷奶奶都生病,叔叔就不想爷爷奶奶住他家院子里,可是爷爷奶奶住的是他们自己以前建的,现在主要的问题是:由爸爸和叔叔家一对半年赡养,如果把爷爷家的房子扒的,扒的以后那块土地我叔叔家应该没有权利占有吧?
1、有个亲戚,家里有一个女儿。女儿是抱养的,无其他子女。母亲对女儿很好,父亲对女儿不好。从小到大父亲不给女儿一分钱花,也不抚养女儿。现在老两口有一套房屋,是父亲名字。在家庭户口薄上除了有一家三口的户口外,还有父亲弟弟家侄女的户口。侄女在户口上是以长女身份存在的。我想帮这个女儿问一下,父亲的侄女,也就
现有一80岁老人,因意外至脚骨折,生活暂不能自理。老人有两女儿(已嫁)、两儿子(已故)、一儿媳、两孙子。现情况是老人在家养伤,因小孙子暑期在家故由小孙子一个照料,大孙子在外务工且工作状况不稳定加上已到已婚年龄正在努力赚钱结婚,儿媳在外务工赚钱养家供小儿子读书;老人两女儿大女儿家庭条件比较困难,小女儿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