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农民69岁,吃过早饭准备去地间劳动,后因肚子阵痛上午10.26去县人民医院急诊室看病,11.13医院彩色超声诊断报告检查结果出来是肠梗阻毛病,从上午10.26一直到下午14.30分停止呼吸,医生只有给他输液治疗,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抢救措施。从急诊室到住院部普通病房输液其间有一次晕倒一次休克。14.30分停止呼吸医生才赶到对患者进行人工抢救,灌氧气,16点左右送到重症监护室抢救。到22.30通知家属人不行了,叫我们送到省级医院抢救,医院随身跟去一名医生。刚送到省人民医院急诊抢救大厅,过来了一名外科主任医生看了看说;你们送的太晚了,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现在开刀马上死在手术台上,省级医院急诊抢救大厅我们进出停留只有半小时,无奈我们只有把患者拉回了家,凌晨死亡。这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 ?
在一医疗事故案例中,由于医务人员过错导致患者怀了3个月的胎儿流产了,是否可以定为“导致患者死亡”?定为一级医疗事故? 问题补充:胎儿在情感上的逻辑应该算是生命,但在法律上是否定为人员死亡?如果算的话,那么在医院做的流产手术、死胎接生也要报告人员死亡?
癌症患者去世不久,死者家属事后经多方查询,发现医方明显有用药过量和用药不当的问题,遂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然而鉴定结果却是“医方有一定过错,但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此项鉴定既无尸检,又没有进行药检,请问这样的医疗事故鉴定有效吗?
我爱人因医疗事故去世后,医院给予了赔偿。她的父母已经去世,她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请问律师,这笔赔偿钱,她的哥哥姐姐有份吗?
我是09年5月15日晚酒后骑摩托把左股骨中下段摔成了粉粹开放性骨折,被120急救入院,第4天做内固定手术,术后持续发烧,第3天打开纱布就见伤口红肿有黄色的液体流出,随后医生就用液体药给我注入并抽出来回冲洗,后来发现里面还有脓液,每隔一两天冲洗一次,没法一月出院,还有3针没拆。我回家叫别的医生到家来给我消毒处理
我是09年5月15日晚酒后骑摩托把左股骨中下段摔成了粉粹开放性骨折,被120急救入院,第4天做内固定手术,术后持续发烧,第3天打开纱布就见伤口红肿有黄色的液体流出,随后医生就用液体药给我注入并抽出来回冲洗,后来发现里面还有脓液,每隔一两天冲洗一次,没法一月出院,还有3针没拆。我回家叫别的医生到家来给我消毒处理
肚子疼去医院手术前诊断为卵巢囊肿,开刀后发现是小肠坏死,属于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
肚子疼去医院手术前诊断为卵巢囊肿,开刀后发现不是后在开刀处缝合后,转院到另一家医院后,顺利做了小肠坏死的切除手术 要做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医疗过错鉴定?而且明显诊断失误,导致肚子上开了一刀,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同时医院也不具备应急方案就随意开刀手术了。 这样的行为也需要做鉴定?
请问是医疗纠纷还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医疗事故,如何向医院索赔?
我有一个朋友11月4日到遵义医学院做了宫颈糜烂的电切术,术后感到恶心,呕吐,出血,当时就要求主治医生给于治疗,但由于正值下班时间,医生告之病人没有什么大问题,就让我朋友回家了。回到家后两三个小时,病人就大出血,送至医院时已休克,经抢救才把命保住,但恢复期间,病人四肢无力,随时感到恶心,想吐,体虚。就这
生产过程 我老婆是2010年2月份怀孕的,预产期是2010年11月14日。怀孕后就一直在我岳父母家里住。于11月5日凌晨近2点左右,感觉腹痛和腰痛。她就立刻打我电话。我接电话后就马上赶到岳父家里,送她去就近的红会医院。当时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她接待了我们。入院时间也就是2点半。该医生就引导我老婆进入产房并做检查,进
当一个病人病情很严重(肚子和背部疼痛)没经过挂号、体检等检查,就直接注射药物吗啡针,检查心电图时,已查出病人心跳有问题但是医生不做相应的检查,还叫病人去做尿检。尿检时在病人清楚的说不能进行小便时,还强烈要求病人去进行小便,在小便过程中,病人突然休克,医生不进行及时抢救,耽误时间。前后才一个小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