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去年骑摩托车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12岁小孩,现在已经出院。交警划分我哥负主要责任,小孩负次要责任。出院后他们家又找关系申请了一个十级伤残。现在他家提起民事赔偿一共十八万多。我哥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我想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判决下来以后最坏的结果是怎么样?没有经济能力支付会不会涉及到刑事判决?谢谢!
我于今年三月七号在三河市法院证实立案、诉被告解除无效转让合同。该案由燕郊法庭办理,先后两次开庭过了三个多月至今不下判决。我无数次找办案法官她总是说快了、快了、我没请律师现在请还的急吗?我能上访吗?民事案件审理有期限吗? 我于今年三月七号在三河市法院证实立案、诉被告解除无效转让合同。该案由燕郊法庭办理
民事案件中对法院判决不服上诉后该法院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把上诉书交上一级法院
今夏,一煤场雇我车拉煤,在煤场停车装载中,由煤场所雇用人负责装煤,装载中一老年妇女不小心从车上摔下,后不治身亡.期间我车并未有车帮等部件不牢情况和其它过失,后原告诉致法院,经法院判决我被判负全部责任,但我认为,雇用方应该负主要责任,后不服上诉致中院,但多日后该法院尚未把我的诉状递到中院
中院判决的民事案件,不执行,怎么办?可不可以再找找其他律师起诉了?
我是安徽阜阳人,现在在合肥读书。2009年,我妈妈在山东烟台被车撞到,造成植物人并于2010年11月去世,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之后一直不执行,并一直推卸责任,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可不可以起诉了?
刑事公诉案件(凶杀案),原告如不服一审判决能否上诉?宣判后被告拒不执行民事赔偿,原告能否请求强制执行
凶杀案,被害人在公安介入前已死亡,凶手在刑警队调查时承认告知其妻并与之到过凶杀案现场(此时被害人还有呼吸,而二人并无施救)公安为二人定罪故意杀人与包庇罪。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凶手一方突然翻供,不承认其妻知情不报,反而以手中通过不正常渠道取得的一份录音资料(刑警队个别干警审讯时的不规范言行)要挟公检部门
孩子2011年1月22日在武当山特区文化馆进行舞蹈培训,下腰时摔伤,造成双下肢不全瘫,经医院手术治疗基本康复,经鉴定属九级伤残,2011年7月份进行民事诉讼,中间开了两次庭,后来就没了音讯。2012年6月15日到法庭去问,才知道判决已下。因被告不服,被告认为医院不该做手术,把医院告上法庭。请您能帮忙解答一下:1.第1次判
4月底驾车在低速转弯时不慎刮擦了一位50岁左右的大姐,系脚踝后侧,当时主动打电话报警。后送伤者入院检查,当天伤者因个人原因转院了一次后进行住院观察,检查显示为软组织挫伤,主要表现为脚踝肿大。期间我方垫付了医药费4000元,出院账单使用药费为2700左右。后双方调解过程中,受伤一方出具了医生开的两个月假条,并要
事情的开始是由于我妈被对方的狗咬伤,我陪我妈去看医生,医生说出血费用要1600左右的疫苗。 于是我和我妈没有看,回来和对方说,对方不信,要陪同去,在医院里,对方狡辩说没有出血(因为和对方是邻居所以被咬开后对方说用水把伤口冲一下,所以在医院里的时候没有血,而且伤口不深,不仔细看看大不出),我和我妈说这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