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退伍兵,在部队因公受伤所以办个残疾证,我想问下一个残疾证可以几间店,现在开了间瓷砖店是用残疾证开的,我想过一段时间再开一间饭店,还可以用残疾开吗
情况是这样的,大概5年前我妈妈和我叔叔合开了一间牛奶店,跟公司的合同是我叔叔签的,但店里的营业执照是和电话,卫生证明是用我妈妈的名字注册的,开店之前没有说明资金怎么分配之类的,因为我妈妈是小学文化,没什么知识。所以我叔叔就用那些钱直接袋入口袋,开分店之类的,,现在的我叔叔想把数算清,平分了那家店,但
我与张某07年4月共同经营一家建材店,投资等量资金.现在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意再共同经营.店里的资金全部在张某手上.营业执照也是张某,店里有20W的库存货物以及40W的外债收入.如果现在要分店,请问这些资产怎么分
我甲方与乙方两人合伙投资20万开了一家婚纱馆,合伙书面协议双方各占50%,但由于营业执照名注册法人是乙方,现乙方又在其他位置自己开了一家同样的婚纱店,想用同样的店名,而我甲方坚决反对,若乙方不够我的反对执意要用这个店名,请问我该怎么办?在法律上应该怎样维权??(注:合伙开的店现还在正常营业)
今年6月底 A从林小姐手中7万转来一间店铺。经房东同意但是并未与房东签署合同 过了2个多月 房东找A去商量说有将店铺转让出去的想法。合同上是答应做满一年。答应A做也是做一年。A和房东商量我也想将店铺转让出去 房东同意的。之后A把店铺转让给了陈小姐。谁知道昨天陈小姐打电话来说房东要将店铺马上收回去。 因为合同上写
我父亲于9月9日下午在他上班的工厂被叉车将右手中指前两个关节压伤,皮肤被压烂,所幸骨头没有骨折,但皮肤已经脱离了手指,肉眼可以明显看到骨关节。现在厂方虽然承诺负责我父亲在医院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但现在情况是他们只支付医疗费用,生活费还是我们自己负责,等出院后才结算生活费,所以我想咨询一下,除了上述费用
请问:我家以前老人自己开荒的土地后来卖给外面一半自己用了一半.但是后面我们家亲亲就先用了,他后来没有通过我们就给变卖了,我不想把那土地卖了,我们能找回来吗,但是他们有买卖合同。我们需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