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因开电动三轮车被拘留,10天之后去城管取车,可城管去不给,叫派出所出证明。去找到派出所的民警之后却说他们不管。叫我们直接去找城管拿就行,再去找城管之后得到的答复是不给,说没收了。电动三轮车是属于个人财产,我们虽然有过错,可是我们已经被拘留了10天,已经受到了处罚,为什么我们的车不给我们?希望你们
我有个朋友A跟亲戚B做生意有纠纷,最后B把A告上法庭,法院判决A赔偿B10万块钱。A名下有一处 还未还完按揭贷款的房屋,如果不按期偿还,法院是否有权没收A房产或拍卖?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话一般会怎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