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已退休14年的公务员。现突发多发性脑梗,半身行动障碍。已住院7天,病情有好转,医生意见是应继续住院治疗,不要错过时机。但按省医保局规定,一次住院总花费有一个限额(大约是7000元左右),必须出院,要想再住院须隔半月后再次入院,才能享受医保。为了不错过治疗最佳时机,我只能是出院后立退再次办住院,不享受医保,全自费。我觉得这样不太合理?您说咋办好?
现在网上都在发布说:三年内工人、公务员退休实行按工龄每一年100元计算,如:10年就1000元,20年就2000元,30年就3000元,以此类推。此说法是否准确?
公务员给和他有关系的那个女的钱还和那个女的有个住的地方这算犯法吗?
公务员给和他有关系的那个女的钱还和那个女的有个住的地方这算犯法吗? 公务员给和他有关系的那个女钱他俩还有个住的地方这算犯法吗?
我父亲是老工伤了,是矽肺病今年住院,在医院病重时候,医院让家属陪伴守护,出院时候有三个月的陪伴费用,社保不给报销,,请问这笔费用是不是应该找单位报销呀
我父亲是退休老工人,老工伤,矽肺病有近20多年历史,是属于病情比较严重的那种,今年病情严重,住院,在住院期间,医院让家属陪护,防止意外,由此产生了陪伴人的【床位费】,出院时候社保不给报销陪伴人的【床位费】,请问这笔钱是不是应该找原单位报销,病人工伤住院期间应该是单位派人来陪护的,,,我们家属是不是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