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开个自己的图书工作室,然后招一批人给我写书,当然他们写的书版权要全部归我。我想起草一个版权转让书,上面只写一句:甲方(作者)在工作期间创作的所有作品版权全部归乙方某某(公司)。然后作者签个名。公司盖章啥的。 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保证书的版权不会出问题,全部归我所有。 为防止作者跳槽去其他公司,我可不可以在后面再添上一句:甲方离职后十年内创作的作品版权也全部归乙方所有。这样虽然不合情。但是在法律上也是成立的条文吧。
您好!我在济南华商动力做了一个商标,10天后有人打电话说要和我争这个商标,然后自称是北京版权局的给我电话说和我挣得人缴费做了版权,建议我也做。我就电话让华商动力给我落实,她说是真。我就交了9800做了版权,是三个月的。接着自称北京版权局的又来电话了,说人家做了一个月的版权,我又落实华商动力,说是真,那么我
准备做一个网站,是图片网站,以免费分享为主,都是网上收集共享类的图片,商业图片不收集,这样的网站可以做吗?要是可以,要注意什么吗?
我的影视剧本在内地有登记过著作权,如果被台湾人剽窃,拿到台湾去拍摄发行,这个我有地方主张权利吗?现在两岸的法律能通用吗? 如果要卖剧本版权给台湾人,应该怎么办手续?
06-17 10:10 悬赏 20 发布者:振农农机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2) 您好!我在济南华商动力做了一个商标,10天后有人打电话说要和我争这个商标,然后自称是北京版权局的给我电话说和我挣得人缴费做了版权,建议我也做。我就电话让华商动力给我落实,她说是真。我就交了9800做了版权,是三个月的。接着自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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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开一家海贼王主题餐厅,里面的装饰什么的都沿用动漫中的,请问这样有没有构成侵权?如果侵权的话要怎样处理?原作者在日本也没法和他联系……
我司属中小企业,只有400人左右,最期微软公司北京老打电话过来,要求我们按照他们查的PC数量1:1购买正版软件,我们已与其周旋2个多月,但现在微软已转到东莞办事处,逼的较急,请问我司该如何面对? 而且他们查的PC数与我司使用的电脑数多一半以上
比如说我要在网上开店卖该动漫(电视里播出过)的同人玩偶(或其他),没有任何说明,算侵权吗?如果以后我再注册了商标呢(不会只卖该动画片的东西)?会有什么影响吗?如果算侵权该如何操作呢?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解答,并希望提供有法律条例的原文根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