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骨折后在一家骨科医院做的手术.大夫告诉我韧带也受了点伤.而且没写到手术记录中. 由于病情需要再做个手术,但是是去的别家医院.大夫和我说韧带有点薄,暗示我是上次手术做坏的.但是工伤上面只写着是骨折,没有写韧带有损伤.那么请问如果韧带以后有并发症的话,能走工伤吗?(我请问过大夫,大夫说应当算不了)
小张是做销售的,经常在外面跑业务。昨天上午因客户这里没有什么事情,小张就顺路搭乘他朋友驾驶的面包车回家看完父母去了,结果在当天下午4点多因避让行人发生车祸,车和路边的树相撞,车上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后送医院检查治疗。经检查,小张的骨头和脏器没有伤害。主要受伤地方为大腿等外伤,共缝合50多针,头部有轻微脑
摘录: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 伤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问题:1、伤残补助金是职工所在单位支付还是国家支付?? 2、“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怎样确定,是伤残职工所在单位该职工的工资吗?各个单位标
买有工伤保险,现在配有假肢,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认可的,现在要和企业解除合同,假肢款该如何理赔?当时没有做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停工留薪期该怎么确定时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厂里给我上报的缴费基数少了,现在工伤保险按缴费标淮支付,这样少了许多,该怎么做? 有假肢使用年限和维护费的鉴定报告,厂里给我买的何险是
男方一家五口,农村户口,有父母妻女,因车祸于2007年底死亡。有一笔工伤保险赔偿金,因有规定需父母及妻女共同到场方可领取,女方认为应全额拥有,故一直不同意去领取。现女方与于2009年底再婚,女儿由其抚养。请问父母如何才能领取这笔钱?这笔钱的分配有什么规定?
我把事情大致说一下,我妈去年在上班时,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腿给摔断了,期间住院并动过手术,但是还是需要二次手术,现在恢复的也不是很好,最近在和单位交涉赔偿事宜,才知道单位并没有给她做工伤保险,所以无法取得赔偿,那就只能单位赔是吧,本来想去做工伤认定的,但单位觉得把事情闹大面子不好看,意思不去做鉴定,但
男方因为工作出意外过世了,保险金的受益人当时是他的父母(婚后买的保险),死者有妻及女儿(未成年)。那这保险金的受益人是其父亲,那是不是其妻女无份。
去年我工地有个民工工亡了,当时经过乡镇府人民委员会协调好了,双方都认可签字了,当时我不知道工伤保险能赔多少钱,3个月后,工保下来了,多赔了一些,后来工亡家属就和我打官司,要求退还多余的钱,还告我侵占他的财产,请问能否构成侵占罪?急切的需要您的答复。谢谢
我公司一职工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鉴定为9级,鉴定依据为:骨折内固定手术9级,如果是石膏10级。我们现在的疑问:1、该员工为外埠农民工做手术医院就进选择的,怀疑当时医院跟他说做这种手术最后拿的赔偿多,所以选择了这个。后经我们查内固定手术相关介绍,发现内固定手术治疗不适宜粉碎性骨折(还有待进一步查
由于到医院挂号的时候没有用医保卡挂号,据说这样就不能报了,是这样吗?还是只有也可以补报?如果不能报公司要付多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