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被他人召集的多名男子打成轻伤,因此人不承认打手是他召集来的,所以公安一直不抓主谋者。但是我有当时他来医院道歉时的录音。录音中问他为什么带人来打我,他说他后悔了,他做错了向我道歉的对话。1、此录音能作为他自己认罪的证据吗?2、因录音设备没有播放功能,所以这段录音原件被我剪切移动到电脑上储存了(但是很完整,没有删减,而且录音中还有他找来调节的2名中间人的对话),这样被移动的录音文件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周律师, 你好! 我爸被人用玻璃瓶打伤头面部,法医初次(受伤解线后开始鉴定)鉴定书上写明:“1.右鼻翼至上唇左侧有一处呈弧形缝合疤痕长8cm。2.左耳坠下方有一处弧形缝合疤痕4cm.3.枕部左侧有一处缝合疤痕1.3cm,伴有划伤3cm,已结痂.4.左颞枕部有一处划伤0.7cm.已结痂."根据国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面
刑事司法实务中,常常发生检察院在一审判决宣告前,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案件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检察院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受到追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行为往往会使案件悬而不决,进而加大对被告人权益的侵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未接到通知被强拆报案后公安机关要自己协调我要求安刑事案件处理公安说拆迁问题不算
我组村委会的房经营中介遇到拆迁因补偿为谈好被强拆了我报警制止强拆,后来我要求安刑事案件处理公安说拆迁的事不能例案。后来我敢的房子也被拆了我有报案公安局说你也看不住,让他们随便拆。你去法院起诉好了。他们不能例案。这种说法对吗?
我想咨询一下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有没有最长时间,有的话最长时间是多少?假设一个案件超过了最长时间又怎么办,是否超过最长时间而不能定罪的话,疑犯可以释放? 谢谢
警方指依据对方经鉴定出现轻伤,判定责任赔偿,适当吗,如果警方调节无果,对方上诉法院,会对被告进行取保候审么,法院判定的原则和一局会是什么
各位律师好!请问刑事案件侦查完毕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要求会不会放人(如果补充侦查都证据不足)?是不是刑事案件都要走完侦查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审判阶段这三个阶段?
2007年在湖北宜昌市发生了一起因为农家的田地问题,事情恶化,导致发生双方打架斗殴,造成本人父亲被对方用刀捅死,2007年,经过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方5万元,从事发到至今,对方赔偿金额只有500元,对方家庭有4口人,两个小孩,一个(姐姐)因为是刑事案件的主谋人,已被抓获,现服刑中,另一个是弟弟 现在在北京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