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是国有房地产(门牌旁边有一块牌子是这么写的),这个房子我们每月都得去房管局还房租,但价格很便宜,我也不知道这房子是什么性质的,但最近不用,我想知道可不可以出租,若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已经停业,想把原公司房地产转到股东(共二个股东)私人名下,该怎么办手续,须交多少钱?谢谢有识之士指导!
您好,想反映一个问题,我和家人在今年六月买了二套门面房(高楼建筑),并与七月也开始偿还贷款,房子交付的时间是明年七月,最近发生一件事,房地产开发商将本来安装在旁边门面房上的二楼钢架通道安装在我们门面房上,理由是旁边的门面房缺少柱子不好安装,所以只能安装在我们门面房的上方,说如果我们不愿意,可以把房退
我于2009年六月底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购买其开发的商品楼的口头协议,并于当日交付购楼定金两万元(收据上写明了购楼单价,未限定交付全款时间)由于当时此楼已出租2010年三月才到期(租樓者已与开发商签定不购买此楼的协议),我没急于交付全款,后因有事需外出,外出前我与开发商商定回来后交付全款,并留下联系方式。09年
您好,请问公立高校在有政府批文情况下可以将银行贷款转让给房地产公司么
您好,我们是的一所省属公办院校,因为近年来的新区建设,学校有一亿元左右的贷款,现学校老校区在土地置换或整体出让,已经有省教育厅、国土厅的正式批文,现有一家房地产公司提出合作意向,该公司愿将学校负担的1亿银行贷款背负,然后老校区土地补偿给房地产公司请问这样做合法么?
总公司在漳州市,分公司在漳州市漳浦县(只有一个分公司,只开发一个项目,项目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发资质用的是总公司的名称原来暂定三级,后来由于延期了2次,不能再延期了,就想把它更改为房地产四级开发资质。但行政中心经办人员告诉我说,你公司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用的都是分公司的名称,总公司又没有
现在是否可以增加“提高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2010年9月7日,我们已立案起诉房开公司,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办理该商品房房屋权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交付原告; 2、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违约金人民币147元; 3、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房款人民币4405元,支付原告(返还3%部分的房价款4405元从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8月16日共计503天)利息492
该地块现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但无偿划拨给某个村集体使用,但该集体擅自将该地块出租给别人挖鱼塘,请问是否合法,可有什么法律法规对这种出租行为做出何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