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下,我的公婆将自己的房产以赠与的形式公证给我老公,赠与协议上是这样写的:自愿将上述房地产权全部赠送给**(老公),**(老公)自愿接受,将上述房地产权全部变更登记在(老公)名下。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公证算是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吗?还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离婚后我有没有权利分割财产?这样的公证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会有我的名字吗?我和老公户口是在一起的。
父母赠与子女房屋,因房子小,过几年想买二套房,不想办过户,能不能签个赠与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公证,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如果父母反悔,能单方面取消此协议吗?
本人现于深圳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想转赠给自己3岁的儿子,以后的处分、使用、收益权全部给他,请问需要怎么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10网的律师们:大家好!我现在遇到房产权问题的困扰,希望大家能帮帮我!在此感谢!事情缘由:我和男友即将结婚,男友同意在婚前把他名下的房子转到我名下,给我物质上的安全感。但是现在房产证在银行作抵押,今年3月份他用房产证贷款15万元,期限是两年,也就是后年的3月份房产证才能拿出来。现在他说房产权还是可以更名
我爸农村有个房子,是在我妈户头(我爸户口不在本地),我小叔跟我妈一个户口本,现在想把户口列开,把旁边的小房子作为一个独立户赠与我小叔,并做单独房产证,但是小叔与婶婶分居多年没有离婚,怎么样才能让这个小房子的产权不纳入以后小叔他们离婚分配的资产里(即始终属于我小叔个人拥有)!
1、父母赠与婚后子女一方的房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吧? 2、赠与的房产是贷款还完后才能赠与(土地证房产证都有)?还是未还完就可以赠与一方子女不算共同财产? 3、父母可以赠与资金给子女一方不算共同财产吗?
我岳父岳母现都已经过世,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属,但在岳母名下有套房产,岳父、岳母膝下共有5个子女(1长子、四女),在岳父岳母过世后,5子女商量想以都放弃继承权的形式,将房子赠与长子的两个孩子,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不是需要先公证继承,然后再去办理赠与。(主要是想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办理公证继承该如何操作,
本人父亲己过世两年,母亲健在,母亲名下有一栋三层半楼房,共有人为父亲,现想过户到我名下怎样才能节约手续费
夫妻感情不和(男方48,女方48)现协议离婚,但涉及财产分割相持不下。 (1)男方经营生意,女方家庭主妇,男方定期给女方生活费用以家庭支出,现养成2子女; (2)男女双方账务分开,男方为经营生意所得,女方均为生活费的省吃俭用存款,双方账务来源、去向互相无公开; (3)男方经营生意,所有债务不明,目前口头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