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环卫工人,于今年1月30日凌晨上班时被出租车撞成右胫骨平台骨折,经劳动部门鉴定后为十级伤残,可就在8月3日单位给我办好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后,于3日的下午打电话要求我上班,说是已经终结治疗,其工伤待遇也结束了,必须要上班才能有工资。可我因右膝盖处依然肿痛,于7月17日在一专家骨科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1、右胫骨平台骨髓挫伤(陈旧性,仍有水肿);2、右膝前交叉韧带损伤(陈旧性)。按照我现在的情况就算是坐办公室都不能上班(因为我现在正在用药治疗),何况还是这种风里来雨里去的环卫作业呢?请问律师,是不是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就停止了原有应享有的工伤待遇呢?若我没上班,是否就得按病假休假,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有呢?
我请有一名员工上班不到一个月就摔伤了,我为其医治到出院付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和工资。当前他也没去做伤残鉴定,直到又上了几个月班,跟我产生了矛盾冲突才去做的鉴定。请问这样的鉴定结果标不标准?难道他就没有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故意加重旧伤吗?国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遇到骨折这种伤能不能区分新伤、旧伤,因为从
我上班时从梯子上摔下来,手摔骨折了,表面看不出任何伤。医治过后我又上了两个月班,在家不小心又把上次骨折的手弄伤了,我如果把这次的伤跟上次的伤算到一起去做伤残鉴定,不知区不区分得出来,反正从表面又看不出任何伤。就是说上次的骨折即使没有那么严重,也可以人为的加重,只要表面看不出来。
不服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向法院起诉不能被受理怎么办
对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伤鉴定等级不服,但又不能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行政诉讼。怎么办 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是行政单位为由不予受理。怎么办?
我于2009年12月份单位体检时发现患有白血病,在深圳二院确诊后并住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于2009年12月27日出院,现继续进行门诊药物治疗,(出院已有8个多月),今年7月24日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病(职业性肿瘤),单位申报工伤认定后,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属地社保站说要等到治疗期结束后(2年后),才能要
骨折,神经受损,劳动能力丧失,生活大不份不能自理。请问鉴定能为几级?
我爱人在工厂工伤,骨折,神经受损,劳动能力丧失,生活大不份不能自理。像这样的情况大约能得到多少理赔!
我在上班时候患有左侧大腿大隐静脉曲张,我上班12小时站立大夫说这不算是职业病,还有我在去年六月份照片子是腰肌劳损,十月分照片子是腰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现在医疗期满了公司要解除合同说我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这期间我写过一份复工申请,说腰椎间盘突出目前已康复请求复工上班,可是干了一周腰还是很疼就继续看病
我想问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医疗期已终结,后员工未上班企业是否还要正常交付员工原工资待遇谢谢
我想问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医疗期已终结,后员工未上班企业是否还要正常交付员工原工资待遇谢谢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经劳动局协调已赔偿,但现在我的手肌肉萎缩,手腕关节变形、肿痛,手翻不过来,端拿不住东西,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请问我能不能要求,重新劳动能力鉴定呢?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10级 我在公司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一下如果我在公司在工作几年后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和单位给的一次性再就业补助金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