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参加了一个考试,11月份才出结果,考上了,之前在一个私立小学代课,没有签合同,走了之后,老板以没有提前一个月说为由,不给发11月不到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这样吗
我给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手续,他们反尔扣我2016年的年终奖金,还要扣除我2017年1月工资
我给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手续,他们反尔扣我2016年的年终奖金,还要扣除我2017年1月工资,说我2017年的养老保险已经缴纳。意思我还要免费在给他们干2个月.最后我强行离职,我想问问我现在还可以要到我的年终奖吗
因用人单位有5年未给我交纳社保,拖久2个月工资。我可以依法与
因用人单位有5年未给我交纳社保,拖久2个月工资。我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吗?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并可主张赔偿金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