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学校按老师得分高低选住房,当时我自己得分在前面,另一老师得分较低,,他由于要带小孩跟我说要我帮忙用我的名义选房给他住,等于互换房屋,当时我在外面有房小孩没住学校就答应呢,也没报告学校,也没签协议,产权是学校,不要交钱也,现他住的房屋学校登记本是我的名字,今年小孩读书要住学校,我同他协商他不同意,请为我可以要回住房的使用权吗
我出资.出工.出力(法院己认定)与台湾胞叔合建楼房共四层.土地证登记在胞叔名下.(我名字放在土地申请表他的家庭成员里中报).建好后双方啇定;笫一层最暗配第三层最好楼层.第四层最热配第二层最好楼层.按建房前口头约定每人分给一半(每人二层).且各自分开自使用管业至今十二年.双方至今未办房产证.胞叔及叔母己去世.他儿用假材
我们兄妹四人,加上母亲共五人,在84年共同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有村里批准的证据,申请后在宅基地上盖了四间房屋居住,现母亲已去世。但最近,我哥听说要拆迁,将房屋私自全部拆除,在没有取得审批的情况下盖了新的房屋。问:如果我们不要求旧房屋,只要求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份额,法院会同意我们的请求吗?补充:除我哥外
夫妻准备离婚,但是因为财产原因纠纷,纠纷的重点在于一套房产证是公公名字的回迁房,回迁房还牵扯到丈母娘家给出钱付的差价和装修费用。现在想请问,夫妻子女有权申请这套房子的使用权和财产权利吗?
我和我前妻离婚时约定,我新买住房继承权归孩子所有,目前我新买住房属于贷款买的,但现在和再婚妻子一起在共同承担该住房的还贷,请问我一但去世,再婚妻子可以继续享受该住房使用权吗? 已经约定继承权属于孩子,我想请问的是如何保证我再婚妻子在有生之年可以使用该住房,而不受我去世房产就属于孩子,而造成再婚妻子无住的地方,
我是一位独生子女,现住镇上,是一户非农户口,户口薄上有妻子(教师)、儿子(学生)和我(教师)3人,但我还有父母在老家农村居住,是单独的一个农村户口。如果我父母去世后,请问我有继承父母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及森林权吗?谢谢!
我家一处老院,宅基使用证写他父亲名字,父亲与1993年去逝,母亲健在,2008年由他大儿子出资翻盖二层楼房,翻建花费32万,母亲出资10000元,现母亲居?住一套100平米左右;现分家老人提出享受这套楼房房屋权,请问她可以吗/可以做个房屋公证,如果一方不到,能做吗、如果能享受,她可以分多少